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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读佳作回到明末去当兵

不到黄河不死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军事历史《回到明末去当兵》目前已经全面完结,林毅张华之间的故事十分好看,作者“不到黄河不死心”创作的主要内容有:现代特种兵穿越明末时代,适逢时局动荡、朝廷腐败不堪,而他只是区区一个边陲小兵;但,小兵又如何?他有聪明的头脑,也有特种兵优秀的身体素质和作战素养——一双铁拳攘外安内、保家卫国,还能打出一个新的江山!...

主角:林毅张华   更新:2024-04-24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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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毅张华的现代都市小说《畅读佳作回到明末去当兵》,由网络作家“不到黄河不死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军事历史《回到明末去当兵》目前已经全面完结,林毅张华之间的故事十分好看,作者“不到黄河不死心”创作的主要内容有:现代特种兵穿越明末时代,适逢时局动荡、朝廷腐败不堪,而他只是区区一个边陲小兵;但,小兵又如何?他有聪明的头脑,也有特种兵优秀的身体素质和作战素养——一双铁拳攘外安内、保家卫国,还能打出一个新的江山!...

《畅读佳作回到明末去当兵》精彩片段


一听说今天晚上有女人,张华立马兴奋的瞪大了眼睛,像是饿汉子,将要逮住了肉一般。

但是又想到今天游击将军的命令和林毅的脾气,吓得张华立马又蔫了。

但是大旺接下来告诉他,这种事情只要不张扬,悄悄的做完之后,人鬼不知,跟没发生过一样,岂不美哉?

张华的心里有一只不安分的虫子在作祟,就像抽大烟的人犯了烟瘾,就像戒毒的人毒瘾犯了一样,终究有些按耐不住了。

大旺看人也是比较准的,他就看中了张华,这才叫什么虫拱什么木头儿。

大旺说今天晚上需要他做一件事,定更时分想办法把小颖引到河边,此时林毅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只要把林毅支开,让他无暇顾及其他,他们就可以尽情的到东西村抢劫一把,尽情享乐了,回来的时候给游击将军和百总带些好处,他们即便知道了,也不会深究的,独把林毅蒙在鼓里。

至于张华想要的女人,不必去东村和西村,今晚三更天到大旺的营帐之中领就行。

这是一个相当诱人的计划,张华最后咬了咬牙,便点头了。大旺笑了,拍了拍他的肩头,但是大旺的笑容显得很不厚道,两个人饭菜吃净,然后散去。

天黑下来了,军营之中开始掌灯了。

田恒的军帐之中,几个人正在商议对策,大旺当然也在。很快,田横挑了四十人,飞身上马出了营房消失在夜幕之中。

“对不起了,田大人……”大旺阴骘地看着田恒等人走了,回到自己营帐之中立即把这一消息散布给了本旗内新分来的几名兵将。

大旺知道这些流贼俘虏兵,对林毅一定会存感恩之心的,是林毅俘虏了他们,并且收遍了他们给他们饭吃,林毅就是他们的救星。今天的哗变,公然站到林毅的立场上与田恒的人对着干,就有他们几个。

既然他们如此舍死报恩,就是他大旺可用之人。

果然不出大旺所料,林毅很快便得到了消息。

“姓田的竟然亲自带人去洗村子了?真是贼性不改!”林毅愤然而起,立即来见游击将军……

晚饭之后,小颖来林毅营中,林毅不在,正要找小颖的张华见状赶紧过来了,满脸是笑:“小颖妹妹,来找林总旗吗?”

小颖看到他就有些讨厌,不找林毅能找你吗?但是嘴上没有那么说,只是面无表情的冲他点了点头。

张华赶紧道:“我刚刚看到,林总旗到河边去了。”

“林大哥,晚饭后到河边散步,怎么不喊我?”小颖心里埋怨着,转身就走。

张华看着小颖的背影,心中暗乐,去找你的白马王子吧,林总旗已经在那里等你啦,小小年纪就这么痴情,今天晚上小河畔就是你们的伊甸园,别在营中碍我们的事。

张华张正这么想着,肩头上被人拍了一下,因为他心中有鬼,吓得他差点叫出来。

转身一看,正是二虎和贺涛。

这三个人跟总旗长王建,还有穿越前的那个林毅,以及那个叛徒高勇,都是一个部队的,同属曹文诏的部下,大曹将军战死之后,他们又隶属于小曹将军,与鞑子遭遇之后,包括受伤的林毅在内,只剩下18名边兵,响应朝廷边兵入所说的旨意,我们才加入了三岔口卫所。

因此相对来说他们几个是老战友了。一起轰轰烈烈的杀过鞑子,也曾经一起干过龌龊的事。

“你小子又在琢磨什么坏事?”

“你们俩狗嘴吐不出象牙,老子早就改邪归正了。”说完张华转身就走,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对贺涛和二虎道,“今天晚上林总旗和小颖妹子要在河边花前月下了,你们俩没事可别跑去打扰啊。”

张华说完回了自己的营房,假装上床睡觉。贺涛和二虎怔了怔,然后笑着也回了自己的床上。

……

“林毅这么晚见本将军何事?”祖克勇坐在帐中。

林毅施礼道:“将军带兵靠的是什么?”

祖克勇一愣道:“当然是靠陛下赐予的兵符令箭,林毅,何出此言?”

“属下认为,将军大人只说对了一半,兵符令箭只是陛下赋予的权利,将军要带兵征战四方,无往而不胜,只有权还不行,必须还得有威。权力能够让将军军令如山,令行禁止。威是将军的威信和威望,威来自于将军严明的军纪,来自于将军的言出法随,克己奉公,公生明,廉生威,决不能朝令夕改,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搞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那将军必然只有权,而没有威,这样的军队是不会长久的。”

祖克勇是一介武夫,讲战场冲杀指挥作战,不在话下,要讲道理,论之乎者也,他是短板。

林毅一番话说得他连连点头,仿佛遇到了导师一般,原来这个林毅不只是身手好,还懂这么多深奥的大道理,此人有将才,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自己现在只让他做了总旗官,要论本事,绝不次于他这个游击将军。但是他也纳闷,林毅晚上不休息,跑到这里来说这么一通所为何故,意欲何为?

祖克勇正要问林毅说出来了,“将军既然认为属下说的有理,属下有一事不明,当面请教。白天将军曾经公开申明,严肃军纪,不得扰民,违令者斩,而晚上就有人公开带人去洗劫村子,不知将军可知此事?”

祖克勇闻言就是一愣,闹了半天,林毅是质问自己来了,可是是谁这么胆大包天,恣意妄为?

“竟然有这等事?”

林毅心中好笑,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林毅今天冒死前来,就是想看看,威名赫赫的宁远军游击将军是言出法随,表里如一的英雄,还是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小人。

如果是英雄,哪怕是一个枭雄,自己也算跟对了人,别说给他当卫队总旗官,就是当牵马坠蹬的小卒,也觉得有意义。否则,自己绝不能侍从一个祸国殃民之辈,鱼肉百姓之徒,干脆就宰了他!

这些林毅来之前已经在心里想清楚了。

“大人,属下已经得到报告,就是将军的卫队长田恒所为,请大人明察。”

祖克勇一听竟然是田恒,心里不由的就骂上了,你小子果真胆大包天,要害死本将军不成?

以前祖克勇的确纵容他们,烧民房,祸害百姓,抢劫财物。但是现在此一时,彼一时也。以前,他们有祖宽将军为他们罩着,再往上面是左都督蓟辽总兵祖大寿,天大的事儿也能够摆平。

可是现在他们要听命于卢象升了,虽然还没有见到卢总督,但是卢象升的威名,他的耳朵早就灌满了。

卢象升,军中送号卢阎王。这位卢总督文官挂武衔,杀法骁勇,执法如山,爱兵如子,铁面无私,他的军队号称天雄军,与关宁军,还有孙传庭的秦军是齐名。

这次朝廷任命他为山大密云总督,并赐予他尚方宝剑,除了他的天雄军之外,他还有权提调山西大同,宣化,密云等地兵马驱逐鞑子守卫京师。

祖克勇对这位早已闻名,未曾谋面的卢阎王当然存有敬畏之心。另外他见林毅武功卓绝,文武全才,战功不俗,而且有感应,讲真话,说实话,就想弄到自己的麾下。

林毅说的是至理名言,他当然要言听计从。可是现在他已经公然申明了纪律,他的卫队长却反其道而行之,让他这游击将军的老脸往哪搁?

但是祖克勇知道,白天林毅与田恒有了不睦,当然不能听林毅一面之词,派人调查了解,林毅果然说的是实情。

祖克勇勃然大怒:“该死的东西竟然带头违抗本将军的军令,这还了得!林毅,本将军给你一彪人马,火速去东西村将田恒等人擒来,如有反抗,格杀勿论!”

小说《回到明末去当兵》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林毅跑过来时,诺大的院子里还没有几个人。十几根火把把这里照得通亮。

正中摆着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个满脸胡子的军将,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没戴帽子,头发挽着,一身牛皮甲衣。

旁边站着一位,头顶牛皮盔,身穿牛皮甲,扎着板带,跨着腰刀,足蹬牛皮战靴。

林毅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他们的总旗长王建。

看到林毅首先跑过来,王建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惊愕,目光落到他不合体的衣服上,又恢复了平静。

16名边兵很快到齐了,最后来的一个就是那个张华,他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嘴里还吐出了一只鸡骨头。

这些边兵看到林毅有些诧异,特别是张华向林毅投来了不解的目光。

林毅什么也没说,他这身不合体的衣服,他感到别扭。因为张华水蛇腰是个大个子,足足有一米八。而张华不足1米75,身材精瘦,两个人差半个脑袋,因此林毅穿张华的甲衣跟唱大戏差不多。

“但愿别出事儿。”林毅又想起睡觉之前河边洗澡未遂的事,心中默默道。

但卫所兵到齐却很难。在这18名边兵未到之前,这个所总共是112名的军事编制,但是现在逃兵越来越多,整个百户所里现在只剩下69人。

之所以有卫所兵和边兵的区分,这是因为明朝的军事制度造成的。大明实行卫所制,卫所的长官一般都是世袭的,他们只负责在卫所屯兵,而不负责统兵带队去打仗。

遇到战事朝廷指派总兵和副总兵参将游击等等带兵打仗的将军,到卫所点兵。打完仗之后,把兵再还给卫所。

这次集合前后足足用了十几分钟,拖拖拉拉,有的提着裤子慢慢腾腾,没有一点军人的雷厉风行本色,他这十几名边兵,装束还算整齐,但是那几十名未卫所兵甲仗不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不禁令林毅大跌眼镜,如此懒散的队伍,反应这么慢,哪来的战斗力?鞑子要杀进来,不全军覆没才怪。

这就是朝廷的正规军?就是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喽罗,估计也比他们强吧。难怪明军会打败仗,不但打不赢鞑子,连李自成张献忠之流的农民军泥腿子也打不赢。

但是这两个当官的好像早就习惯了,见怪不怪了。

现在边兵和卫所兵合到一块儿了,只是形式上的。

总共80多个人站成了三排。

“这么晚了,什么事儿?”一个当兵的揉揉眼睛不耐烦道。

“谁知道呢?”另一个打了个哈欠。

总旗点完名之后,让百户长训话。

这时有一名百户长的亲兵跑过来了,手里提着一件甲衣,放在了百户长身边。

林毅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甲衣,就是他丢在河边的那件,坏了,今天晚上要犯事儿!

林毅的心一下子缩紧了,肯定是那个少女向她百户长的爹爹告状了,林毅现在也推测出来了,她就是张百户的独生女。因为附近十里内没有村落,更没有女孩子临天黑时会一个人到这里洗澡。所里就一个女孩子,就是她张小颖。

她肯定说有人偷窥她洗澡,非礼她,现在林毅也知道了,这是300多年前的封建年代,这事要说严重也很严重的,偷窥顶头上司的女儿洗澡,估计得军法从事,看来今天晚上自己要惨了。

林毅的心七上八下的敲起鼓来。

“妈了个巴子的,这是谁的甲衣?”

百夫长名叫张成,山东口音,嘴里不干不净的,指着地上甲衣,说着提着皮鞭就站起来了,眼睛瞪得像包子,看着这群当兵的。

最后目光全都落到了林毅的身上,林毅吓得不敢抬头,目光也盯着自己这身不合体的打扮。

现场静得可怕,林毅能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

“没人承认是吧?老子三令五申,下面的河是吃水河,不让下河洗澡,今晚谁他娘的去洗澡了,给老子站出来,老子要抽他300鞭子!”

林毅心里咯噔了一下子,闹了半天,不是偷窥之事?真是虚惊一场。这么说那个张小颖没有告状?也许他当时没看清是谁,小姑娘受了惊吓,还没来得及吧?谢天谢地……

什么,吃水河,不让下河洗澡,我怎么不知道这事?可能是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养病,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按说是不能下河洗澡,不过河水是流动的,洗了又有何妨?但是她张小颖……林毅不敢往下想这事了。

不过此时林毅心里轻松了不少,就算自己背个黑锅的承认了自己下河洗澡又能如何?为这点事还不至于杀头吧?

“林毅,出来!”

林毅正胡思乱想着被点了名字,只好硬着头皮站出来了,这一下全所的一百多只眼睛,一下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别以为不承认,本百户就不知道了,这件甲衣就是你的,上面有名字,铁证如山。你还有什么说的?”张百户用手中的鞭子指着他,吼道。

林毅这下彻底蔫了,心中暗骂这副躯体的原主人混蛋,为什么要在甲衣上注上名字,想辩解都不可能了,那还有什么说的,只好承认。

“好他妈小子,老子世代在这个所呆着,这么多年了,还没人敢破坏所里的规矩,你也是第一个,仗着自己是边兵是吧,老子非抽你300鞭不可!”

张百户怒不可遏,提着马鞭迈大步向林毅过来了。

林毅本可以找理由为自己减刑的,比方说自己不知道,或者说自己是初犯,下不为例,求百户大人高抬贵手,等等。

但是林毅面色坚毅如铁,目光如炬,一语不发,他知道兵者纪律面前没有例外,更无理由,这是他穿越前铁的军使然。

全所的将士都这么看着,有的无所谓,要有的怒目而视,是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有的幸灾乐祸,窃窃私语。

“百户大人且慢!”谁也没想到此时张华喊了一声,就连林毅也是一怔。

就见张华好像做了很大的努力一样,“小的有下情回禀,林毅这段时间一直在养病,小的这段时间负责伺候他,所里的规矩小的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

林毅心理生出了一种感激之情,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一个有良心的,此时,只有他敢于向自己求情,有点侠义心肠,看来自己当初没有杀他就对了。

“既然如此,免去你的连带责任,老子今天只抽他一个人二百鞭子,没你的事了。”

“多谢大人开恩。”张华的小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原来这货是怕负连带责任,还认为他有侠肝义胆呢,但不管怎么说,减了自己一百鞭,照样感激他。

张百户把鞭子又高高举起来了,总旗王建一皱眉道:“大人鞭下留情。”

张百户扭头一看,有些不耐烦了,“妈了个巴子的,你想护犊子?”

王建赶紧抱拳施礼,“大人,卑职不敢。林毅违反所规罪有应得,但是他伤还没康复,这200鞭子下去,他不死即残。他负伤前杀死了两个鞑子,立有军功,被鞑子一箭穿心不死,捡了一条命,看在这些的份上还请大人高抬贵手,饶过他这一次。”

张百户迟疑了一下,看了看王建,又瞅了瞅林毅,“这……好吧,既然如此,这200鞭也免了,但是这件事不能算完,罚他挑水十天,全所的用水由他一个人包了,从明天就开始。另外我看这小子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又是去河里洗澡,刚才跑的又贼快,从明天开始让他们俩滚回营房。”

这就等于说病号的特殊待遇取消了。

“谢大人开恩。”王建说着瞪林毅一眼,那意思你还不谢恩?

“谢百户大人,谢总旗长。”

然后宣布解散,各自回去睡觉。

这场风波总算过去了,林毅回屋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哎呀,兄弟,你怎么想起来跑河里去洗澡了呀……”张华好一阵的埋怨,搬回营房,就意味着要干好多杂活,再也没有这么清闲自由了。

不过林毅心中高兴,偷窥之事总算没有败漏,挑几天水算什么呢。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林毅才知道自己想的有些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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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评价

作者大大,你的书是我一直追的小说,会一直追下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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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九年,天聪十年,公元1636年。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因为这一年的4月,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荣登大典,定年号为崇德,建国号为大清,定国都为盛京,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

攘外必先安内。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整顿吏治,发展军事,大胆提拔汉人,对外进行扩张。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定下了东征朝鲜,北服蒙古,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

同年9月,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就是后来的英亲王,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然后南下,一路势如破竹,攻城掠地,袭扰京畿,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

各地明军连连败北,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毫无办法,然而太监不是男人,勾心斗角,残害忠良,的确有一套,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太监统兵东躲西藏,推诿扯皮,谎报战功,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以求得鞑子退兵,换取一时的安宁。

天子守国门。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不忍订城下之盟,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只好命令边军入卫,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火速北上勤王。

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是一个百户所,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共同担任防卫任务。

这支边军,共有十八个人,为首的是一名总旗,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曹文诏战死之后,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数百明军损失贻尽,这名总旗50名军将,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

这18个人,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名叫林毅,左胸口挨了一箭,认为他就挂了,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来到了这个百户所。

百户长接到命令,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让这十八个人住下。

因为林毅是伤号,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

起初的几天还行,过了几天,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

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胶泥色大脸,个头不高,一个叫张华,生的小窄脸,水蛇腰。等旗长走了之后,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捂着鼻子出来了。

也不怪他俩骂娘,大热天儿的,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

“真他妈倒霉,这小子命真大呀,伤得这么重,又受了一路的颠波,竟然没死?”

“谁说不是呢,鞑子的箭那么厉害,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

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兄弟,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

“什么意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

高勇面露凶光,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干脆今晚……恩,然后把脑袋剃了,到上头讨点升赏,呆在这里,迟早会被他害死的。”

张华的腰一缩,随即又镇定下来,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他即便不死,也是个废物,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

这年头,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去讨封,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

军中的小旗官不大,能管十个人。五两银子也不算多,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而且他们俩知道,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

到了晚饭的时间,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往那一扔,爱吃不吃,他们俩把门一关,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

“高兄,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我们就这么走了?”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

“不走在这等着挨雷呀?”虽然这粗茶淡饭,高勇吃的津津有味。

“高兄,帮厨做饭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

“你想打她主意,他可是百户长的女儿,小心你的脑袋。”

水蛇腰的小窄脸张华吓得一缩脖子,“高兄,我也只是说说……说说而已……”

两个人把饭吃完了,收了碗筷。推门到了屋里,打算把病榻边的碗菜倒掉,但是两个人一看傻眼了。饭碗菜碗都是空的,筷子在碗上放的规规矩矩,地上也是干干净净的。屋里除了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号林毅之外,再没有别人了,这些饭菜哪去了?

高勇和张华面面相觑时,病榻上的林毅竟然奇迹般的坐了起来,惨淡如纸的脸冲着他们俩感激的一笑,“这些天有劳二位了,林毅感激不尽。”说着冲他们俩还抱拳拱了拱手。

其实林毅就醒了,不过此林毅已经非彼林毅了。

这个林毅是21世纪华国的海军陆战队队员,在奉命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中,与敌搏命,同沉海底。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明末乱世一名同名同姓者身上。这个林毅也比较英勇,只是技不如人,与鞑子搏斗的时候,挨了一箭,毙命之后,就被林毅魂魄占据了躯体,这才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几天是两个身体和思想融合的过程,现在已全部融合完毕,林毅的伤当然好的很快,感到很饿时,就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个精光,门外面的这两个边兵哪里知晓?

高勇和张华更加惊愕了,显然,今天林毅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平时要想让他吃饭,得他们俩齐动手,一个扶着,一个喂着,需折腾半天,今天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动作了?

林毅康复如此之快,高勇和张华一点高兴不起来,惊愕之余,赶紧赔上笑脸。

其实仔细一看,这两个边兵笑脸非常的牵强和僵硬。

“哈哈好说好说,小兄弟,今天气色不错……好好休息。”

两个人唯唯诺诺,让林毅重新躺好,把碗筷收走。把门关上,两个人到了外面,嘀咕道:“高兄,今天晚上咱们还干吗?”

“你怕了,怎么不干?”

“不是我……”张华一咧嘴,想起刚才林毅那面黄肌瘦的表情,心里有些发憷。

高勇黑脸蛋子往下一虎,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透着凶光,“我什么我?三更天下手,免得夜长梦多。完事之后,我们俩就远走高飞。”

“好吧。”张华的小窄脸再次咬了咬牙,最后下了决心。

到了三更天。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不时能够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几声饿狼凄厉的嚎叫。

早就做好准备的两个人一翻身就起来了,看看床上的林毅脸朝里一动不动,应该早就睡死了。两个人又到门口假装上厕所转了一圈儿见没有人,两个人从墙上就把刀取下来了。

“我在门口放风,下手一定要利索。”高勇把声音压得极低,说着提着钢刀,机警的守在了门口。

张华提着刀,稳稳心神,然后蹑手蹑脚往林毅的床前走来,微弱的月光射进来,映在刀上,闪着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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