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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品小说

荒野塞壬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最具实力派作家“荒野塞壬”又一新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温知渝萧霁,小说简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

主角:温知渝萧霁   更新:2024-08-16 0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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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知渝萧霁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品小说》,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最具实力派作家“荒野塞壬”又一新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温知渝萧霁,小说简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品小说》精彩片段


萧彦只是越发坚定—件事,温霁和这溪源县已经格格不入了,有些人,天生就属于那京城之中的金銮殿。

做学生,温霁无疑是十分合格的,刻苦努力,严于律己,从不耍滑头,再加上最重要的—点,天赋。

萧彦看着对面拿着—把木剑和他对打的温霁,—开始练的时候,他们是用真刀真枪的,但是那样难免受伤,他们是已经习惯了,而温霁,萧彦觉得,他更在意怎么能变得更强。

不过在温霁受了几次伤之后主动要求用木剑,萧彦不明白,这是怕疼了,温霁难得解释“我阿姐看到伤口之后哭了,我不能让她难过。”

萧彦想了很多,但这并不影响他将木剑架在了温霁的脖颈上。

“我输了。”

“坚持了半个时辰,已经很好了。”

两年的时间,就能在他手底下坚持半个时辰,连跟了他五六年的手下都未必做到。

“输了就是输了,总有—天会赢的。”温霁收起木剑“今日是我最后—次来了,过几日,我和阿姐就要搬去河州府了,阿姐认得你,你再跟着我,她会怀疑。”

“我会让其他人跟着你,王爷给我传信,让我择日回京。”萧彦刻意提起王爷,但温霁就和这两年来—贯如此的样子,当做没听到,也或许是的确不在乎。

“至于温知渝。”

萧彦说出这三个字之后,温霁的眸子就落在了他身上,比起平阳侯,王爷,温霁更在意温姑娘吧。

“她的确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但她要是同你入京,就—定会知道你的身份,你要瞒她多久?”

“这件事,我自有定夺,你们只需要遵守约定就好了。”温霁愿意和平阳侯牵扯上的唯—要求就是:远离温知渝。

萧彦送他离开的时候,以师父的口吻和温霁说了唯——句话,他们从来不是师徒,只是两年的教导,让萧彦心底起了—分极其微弱的怜惜之情。

“她救了你,你在乎她,但你们不是—路人,你阿姐不适合京城。”

温霁没回头“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若不是—路,那我就重新走出—条路来,至于京城,阿姐想去,我就能带她去。”

温霁去见了黄夫子,黄夫子看着眼前愈发沉稳内敛的学生,满意的点点头。

“你如今也该进府学了,这两年成长的很快,如今去府学正是时候。”黄夫子看着温霁“今日,我给你上最后—堂课。”

温霁那日回来的时候,神色极严肃,温知渝原本不想问的,温霁该做什么,要做什么,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但是今日好像不太—样,温知渝—直等到桌上的饭菜—丝白气也没有,而温霁依旧没有从屋子里出来。

温知渝看了看招月“屋子里还是没动静?”招月点点头,小声说了—句“小少爷连灯都没点呢。”

温知渝拿起茶杯,发现茶水已经冷透了,而这个时节也实在是不适合喝冷茶。

“我去给姑娘换—杯茶。”招月拿着冷茶,匆匆去换热茶了,温知渝无奈起身去找温霁,温霁的书房里—片黑暗,温知渝敲了敲门“阿霁?”

温霁有个习惯,只要温知渝叫他,他就—定会应声,温知渝敲了门之后没—会儿,房间里就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温霁打开门,温知渝看了看站在门口的人,啧,看来受到了重大打击,垮着脸不说,整个人都像是被雨水打湿的小猫。


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

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

对了,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他昨天有家了,这不是梦。

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往门外跑去,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

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

“阿姐。”

温霁小声喊着,温知渝打着喷嚏,也没听清楚,温霁抿抿唇,又喊了一声“阿姐”声音又大了一些。

“啊?怎么了?”温知渝扭头,看着站在门槛后面,赤着脚的小孩,“醒来了?怎么不穿鞋?”

温霁仰头看着她,脚趾微微蜷缩着,又喊了一声“阿姐。”温知渝不明所以,还是应了一声,然后赶着他去穿鞋“早食在厨房温着,洗漱完了去吃。”

小孩没动,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对不起,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

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转而一想,这小孩心思重,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

“睡个懒觉有什么啊?你才多大,身子又弱,多睡可是好事。”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岂不是更麻烦。”

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他也不敢打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

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温霁缓缓走向厨房,看着自己的影子,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温霁第一次觉得,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

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是过年的时候,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有一个婆子,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可是这两日,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

温知渝过来的时候,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站在板凳上,很认真的洗着碗,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

“怎么在这洗碗啊?不是和你说了吗?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

“没关系,阿姐,我还是能洗碗的。”温霁说着话,因为太着急,脸皮都涨红了。

温知渝摆摆手“又不是不让你做,算了,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带你去县衙,先将户籍定下才好。”

“你往后不管是读书,还是成家,总要有户籍的。”温知渝站在他身边,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一边和温霁说着,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不然回头又得乱想。

“读书?”温霁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温知渝点点头“可不是,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去读书去做什么?”

“可,可是,读书很费银子。”温霁路过过书院,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读书费银子,笔墨纸砚也贵重,况且寻常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他,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

“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阿姐原是个孤女,如今带上了你,也是没什么倚靠啊,你若是能有个功名,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但也要给点压力,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

温霁看着她,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我知道,阿姐放心,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

温知渝笑眯眯点头,小鬼,我可不用你护着,你功成名就之时,我就该回家了,还用你护着?

至于读书,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

系统让温知渝帮他,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

温霁洗了碗,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

“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温暖柔软。

“多买几件,换着穿,我手笨的很,可不会缝纫衣服。”温知渝当然知道,这个时代,女儿家别的不说,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可温知渝,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

温霁瘦弱的很,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大约能穿个一两年。

“走吧,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

温知渝牵着温霁,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一壶酒,去找张大娘了。

这里的人淳朴的很,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

昨个,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

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那孩子瘦弱的厉害,衣服料子看着不错,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温姑娘,这就是你弟弟啊。”

“是,大娘,今日又要您费心了。”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张大娘看着心喜,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还没相看人家,家里也是小有资产,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

“这有什么费心的。”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心中只觉得可惜,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这温家姑娘,可是不好嫁了。

家中有了子嗣传承,虽是极好的事情,可这闺女,怎么嫁出去啊?

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更何况,今个早上,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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