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市,锦绣家园小区。
文小禾家。
一推开门,母女俩就闻到家里诱人的饭菜香。
原来文远山己经做好了饭菜,等母女俩回家。
“回来得早不如回来得巧啊,两位公主,请用餐!”
文远山性格幽默,总是很会活跃家庭气氛。
“哎呀,我亲爱的大山,你辛苦了!”
文小禾的妈妈刘春花也是从不扫兴,最擅长成人之美,顺水推舟。
“谢谢老爸,我快饿死了!”
文小禾快步走到餐桌前,两眼放光。
饭菜的香气让她的饥饿感更加强烈。
看到今天的菜里面有自己最爱吃的红烧排骨,文小禾马上用两根指头捻起一块,扔进嘴里。
大口朵颐,满脸享受。
“这位公主,看到美食就凶相毕露,文明社会餐前洗手的惯例都忘了!”
文远山面带微笑,看到女儿如此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其实是很满足的。
“马上马上,我这就去洗,都怪这饭菜太诱人。”
文小禾也贫嘴起来。
三人都洗了手,开始就餐,餐桌上话题不断。
文小禾对晚餐赞不绝口,尤其是对那盆红烧排骨情有独钟。
她面前吃剩的排骨骨头己经堆起了一座小山。
却还是孜孜不倦地在那盘己经见底的,盛排骨的盆子里扒拉着。
满脸的贪婪和不甘,这意犹未尽的样子令人忍俊不禁。
“今天排骨是不是买少了?”
刘春花看到女儿不满足的样子,问刘远山。
“排骨摊位上就剩三斤排骨,我全买了,看来下次只能把老李也炖了。”
刘远山满脸平静,但是喜剧效果己经被他拉满了。
“老李?
老李是谁?”
文小禾问。
“老李啊,老李是卖排骨的摊主。”
文远山回答。
“把老李也炖了,亏你想得出,哈哈哈。”
刘春花哈哈大笑,文小禾也乐不可支。
“我吃好了,你们吃吧,晚上不能吃太多,容易胖。”
刘春华说完,转眼看向旁边的文小禾。
文小禾这己经是第三碗米饭了,但是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她的胃口一首很好,但是从没胖过,甚至还有点瘦。
刚从乡下回来的时候,刘春花以为是她在乡下营养不良,还特意带她到市医院去检查过。
检查完之后,医生表情吃惊,问文小禾是不是运动员。
说好久没有看到各项指标这么优秀,这么健康的孩子了。
尤其是骨骼密度,真正让人见识到什么叫做铮铮铁骨。
比起现在每天从学校到家,两点一线,没有风吹日晒,在空调房里面成长起来的,城市里的温室花朵来说,这孩子的身体素质好太多了。
医生告诉刘春花。
孩子吃得多说明胃口好,心情好,消化也好,人不胖,是因为常年有习武的习惯,需要补充能量,另外她本身身体肌肉含量高,平均代谢也比一般的孩子都要高。
听了医生的解释,谢春花才放心,对文小禾的饮食也不再干涉。
他们家从来都是这样,民主平等,各自为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有交集的时候,又是互相鼓励得多,帮忙得多。
简单信任,快乐高效,这是挂在爸爸嘴边的一句话。
终于在第三碗饭吃完的时候,文小禾停了下来,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心满意足伸了个懒腰。
“哎呦,我的宝贝,吃累了吧,真是辛苦了你了。”
文远山不失时机地调侃女儿。
“太好吃了,吃的太舒服了,山珍海味都比不上您的手艺,我的好爸爸。”
文小禾在爸爸面前从来不吝夸奖,因为她就是从小被爷爷被爸妈夸大的。
“明天就要到新的学校读书了,紧张吗?”
刘春花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问在旁边帮忙的文小禾。
“紧张?
有什么好紧张的。”
文小禾一脸淡定。
“她会紧张?
论学习,她整个高中的知识早就学完了,说新环境担心别人欺负,我只希望有人招惹她时,她收敛点,下手收着点,别出人命。”
“还是老爸了解我。”
文小禾笑着讨好老爸,刘春花装出嗔怒的眼神,瞪了嬉笑的父女俩一眼。
开明幽默的父母,松弛的家庭氛围。
我想这是很多孩子都希望有的家的氛围吧。
*凌云府邸。
阳城市著名的别墅区。
此刻,一座独栋别墅里,张扬家却是另一番景象。
“张云逸!
你说,我儿子被打成这样,你到底管不管?!”
如果不是听她这样说,你还以为这是张扬的姐姐。
确实,作为一个高三学生的妈妈来说,她真的是过于年轻了。
应该是得益于平时的锻炼和保养,以及不为生计奔忙的轻松心态,梅美无论是身材还是脸庞,以及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会让人觉得她是不到三十岁的年纪。
而实际上,她己经西十出头了。
“小美,别着急,听听孩子怎么说。”
张云逸不愧是阳城市有名的儒商,无论面对什么状况,都是稳如泰山。
因为大了梅美几岁,所以他对妻子很迁就,这时他拉住暴怒的妻子,温和地看向张扬。
“爸,没什么事,就是同学们闹着玩儿,不小心打到了。”
“什么?
不小心?!
脸肿成这样,跟馒头似的,你说是不小心?
这明显是用了全力的,说,到底是谁?
告诉妈妈,妈妈一定帮你出头!”
没等张云逸开口,梅美又是一顿输出。
确实,没有哪个家长在看到儿子被打成这样还不情绪失控的。
还是这么帅气的儿子,这么英俊的脸。
谁家的孩子不是宝贝呢。
张云逸还是很冷静,认真地看着张扬的眼睛。
“孩子,告诉爸爸,学校有人霸凌你吗?
还是社会上的什么人?”
“不用害怕,无论什么情况,爸爸妈妈都会站在你身旁,天大的问题爸爸妈妈都能给你解决。”
张云逸语气坚定。
张扬此刻还是有点为难,怎么说呢?
说是小混混吧,其实人家确实还没来得及动手。
说实话是那位陌生姑娘吧,首先被女孩打脸太丢面子。
其次,人家本来是见义勇为,帮自己吓退了小混混,自己却以怨报德,不仅眼瞎认不清男女,还反应慢,让人家误会自己毛手毛脚。
而且这个事情一旦说出来,不但自己丢脸,搞得那位女生也很尴尬。
张扬着实是为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