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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番外普女,他们偏要宠,我能怎么办?郑苗苗祁谨

束缊请火 著

其他类型连载

郑苗苗真是委屈,那会让她大三,也是她自从李修译高三不告而别之后,她第一次见到李修译。是他自己要过来找她,怎么说是她要靠近?“希望你明白,你这样的普通姑娘,和修谨的距离是你无法想象的。就算你们在一起,也不会有好结果的。”李聿淮似乎看出她的不忿,又说,就算李修译自己来找她,也希望她可以不要见李修译。这点倒是没什么好不同意的,虽然郑苗苗看不惯李聿淮这一副高高在上的熊家长的模样,但是她也确实不想再和李修译有什么瓜葛。见她答应得坦荡,走的时候李聿淮还送了她一只镯子。郑苗苗原本是没当一回事,不过后来给沈序看到了。沈序问这镯子是哪里来的。见郑苗苗疑惑,他说这是这是帝王绿,而且品相极好,上次有个水种不如这件的,在拍卖行都拍出了八千万的价格。“你这一...

主角:郑苗苗祁谨   更新:2024-11-09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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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郑苗苗祁谨的其他类型小说《结局+番外普女,他们偏要宠,我能怎么办?郑苗苗祁谨》,由网络作家“束缊请火”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郑苗苗真是委屈,那会让她大三,也是她自从李修译高三不告而别之后,她第一次见到李修译。是他自己要过来找她,怎么说是她要靠近?“希望你明白,你这样的普通姑娘,和修谨的距离是你无法想象的。就算你们在一起,也不会有好结果的。”李聿淮似乎看出她的不忿,又说,就算李修译自己来找她,也希望她可以不要见李修译。这点倒是没什么好不同意的,虽然郑苗苗看不惯李聿淮这一副高高在上的熊家长的模样,但是她也确实不想再和李修译有什么瓜葛。见她答应得坦荡,走的时候李聿淮还送了她一只镯子。郑苗苗原本是没当一回事,不过后来给沈序看到了。沈序问这镯子是哪里来的。见郑苗苗疑惑,他说这是这是帝王绿,而且品相极好,上次有个水种不如这件的,在拍卖行都拍出了八千万的价格。“你这一...

《结局+番外普女,他们偏要宠,我能怎么办?郑苗苗祁谨》精彩片段


郑苗苗真是委屈,那会让她大三,也是她自从李修译高三不告而别之后,她第一次见到李修译。是他自己要过来找她,怎么说是她要靠近?

“希望你明白,你这样的普通姑娘,和修谨的距离是你无法想象的。就算你们在一起,也不会有好结果的。”

李聿淮似乎看出她的不忿,又说,就算李修译自己来找她,也希望她可以不要见李修译。

这点倒是没什么好不同意的,虽然郑苗苗看不惯李聿淮这一副高高在上的熊家长的模样,但是她也确实不想再和李修译有什么瓜葛。

见她答应得坦荡,走的时候李聿淮还送了她一只镯子。郑苗苗原本是没当一回事,不过后来给沈序看到了。沈序问这镯子是哪里来的。见郑苗苗疑惑,他说这是这是帝王绿,而且品相极好,上次有个水种不如这件的,在拍卖行都拍出了八千万的价格。

“你这一只,最少上亿。”沈序说,

郑苗苗吓一跳,都想把这镯子还给李聿淮。

不过她很快再次见到了李聿淮。

因为有一次雨夜,郑苗苗看见李修译一个人站在她宿舍楼下。原本她只是想像前几次一样不搭理,但是顺着宿舍昏暗的路灯灯光,她看到李修译的白色衬衫下面,他的背部全是血。

血水顺着雨水落入滴落地面,汇成几条细细的血色水流,如同大地的血管般骇目。

那会儿郑苗苗还很天真,他在下面站了一个小时,郑苗苗确实是不忍心。她都怕李修译就这么死了,这到底是一条人命。

然后她就送李修译去医院,在急诊处,她看到李修译在医生面前脱下衬衫,身上似乎被藤条一般的东西打得皮开肉绽,到处都是血色长痕,看得渗人极了。

郑苗苗看着就牙酸,觉得正常人给这么整一下,搞不好会死。得亏李修译身体素质还行。

问李修译这到底是怎么了,李修译也不说。到了后半夜他就因为失血有点多又感冒,昏过去了。郑苗苗出于人道主义,守了他一夜。

然后第二天她又被李聿淮的人带到了李聿淮面前。

“拿了东西却不办事,这可不是好姑娘应该做的,郑小姐。”

她看见这看似仙人一样的男人含笑对她说。

那会儿她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把那镯子还给了他。

于是她就看见李聿淮的脸上的笑容变得淡了些。

还是一张好看温润的脸,却无端看得郑苗苗心中害怕。

不过那一次李聿淮还是没对她做什么,只是在听了她的解释后,再次告诉她不要和李修译接触,就让她走了。

走之前,她听见李聿淮含笑,语气似乎很轻松随意地对她说:

“无论李修译是死是活,都和你没关系。希望郑小姐能明白这件事情。”

之后李修译再来见她,郑苗苗就当看不见了。

她不想再管他们李家的破事了,李修谨就算受伤了,也不是她弄的。

不过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李修译第N次见到她,她没理会时,那个大三到大四的暑假,她竟然被这个李聿淮半软禁了!

谁能想到呢,她本来只是想做个实习。听说那家世界头部的集团居然给她们学校5个实习生名额,整个寝室都报名了。她也就跟风报名。

没想到她这个绩点一般的人居然报上了,更没想到的是,她顶着全宿舍室友羡慕的目光,去了公司的第一个月,就被外派了!


郑苗苗人生的前二十年,平平无奇。贫寒的家庭,她拼命做一个小镇做题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考上了211的师范大学。在大学里平淡地度过了前两年。

从大三开始,她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许多男人。他们有着最顶级的皮相,他们的一件衬衫就是郑苗苗家里一年都挣不到的钱,他们也是郑苗苗在小说中也想象不到的人。

郑苗苗一开始非常惊讶惶恐,对这些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男人有些避之不及,可是随着这些人在她生活中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她也逐渐有些习惯。

他们对她的不同,只要是个感知正常的活人就不会感觉不到。面对他们顶级的皮相,破天的富贵,郑苗苗又怎么会不心动。

可是她和他们纠缠了两年。他们依然只是轻慢地逗弄她。不愿意离开她,也不愿意真正和她在一起。

她也曾努力过,可是总是自取其辱。

直到临近毕业,郑苗苗终于有些回过神来。

她到底和这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

她该回到她的世界去了。

于是她断绝了一切联系,独自回到家乡。

…………

郑苗苗是在未婚夫林钦安一起去试婚纱时,再次见到了沈序。

他们已经选好了婚纱,因为婚礼的其他准备事宜,林钦安先过去处理了。而郑苗苗也正准备脱下身上的婚纱,让店员包好送去家里。

他们把这件婚纱买了下来。郑苗苗觉得只穿一次的衣服没必要买,而且婚纱太昂贵,不过林钦安却觉得这是非常值得纪念的衣服。就算穿一次就不会再穿了,等他和郑苗苗老了,打开老衣柜看到这件婚纱,也会觉得很高兴。

反正是林钦安付钱,郑苗苗也就随他去了。对于这场即将进行的婚礼,林钦安比郑苗苗多了太多的仪式感,他每一件事都想做到最好。而郑苗苗虽然没这些想法,但是都选择了配合他、尊重他。

郑苗苗正要去试衣间脱去这件婚纱,店外却走来了一个她意想不到的人。

那人一走进来便吸引了店中所有人的目光。那是个看上去约莫二十六七的男人,很高,至少有190往上。宽肩窄腰长腿,黑发随意拢在额后,露出翠绿色的眼眸,俊美而凌厉的面容一览无遗。

郑苗苗隐约间听到店内的人议论和惊叹,就连她身边的,原本应该带她去换衣服的店员,此时都有些呆愣在原地。

这大概是普通人在现实中对“恃美行凶美颜暴击”这些词汇,感触最深的一次。

郑苗苗也有些出神了,不是因为这人的相貌,而是对在这里能遇见这人的惊讶。

这里只是一个偏僻的小县城,怎么会在这里遇到沈序呢。

就这么一出神的功夫,沈序迈着长腿,没几步就直接走到了郑苗苗的面前。

他身姿特别正,看似从容,速度却很快,像一只快速逼近的猎豹。

当郑苗苗反应过来时,沈序和她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到一米了。

近距离时,郑苗苗只能勉强到沈序的胸口,光线都被他挡住了大半。她没抬头,也看不清沈序此时的神色,但是也能明显能感觉到身上那道灼热的视线。

好像被捕食者锁定般的不安。

郑苗苗藏在裙摆后的手拽着精致的蕾丝,还是抬头正视沈序。

两年未见,沈序的容貌变化并不大,可是却和郑苗苗记忆中沈序很不一样。

从前的沈序总是一副懒散的模样,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骨子里是阶层的傲慢和冷漠。

可现在沈序看向她的目光却灼热得几乎要将她烫伤。

他紧紧地盯着她,贪婪又渴望,一寸寸描摹着她的面容,等到视线往下,看到她身上的婚纱时,神色又变得冰冷而难过。

这样僵持下去似乎也不是办法,郑苗苗也不是从前的郑苗苗了。

她赶在沈序开口前,表情平淡地对他说:“好巧。”

她说“好巧”,是希望她跟沈序只是普通的偶遇。

沈序却好似看出了她的潜台词,开口直接掐断了这个可能:“不是巧,我特地来找你的。”

看着郑苗苗有些无言的模样,他又说:“找了很久。”

“……”

郑苗苗沉默。

但是她看了看周围若有若无地将视线集中在他们身上的目光,只能对沈序说:“站在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换个地方说话吧。”

他们走到了店内角落的沙发坐下,虽然还是不能完全隔离视线,但至少没那么突兀了。

郑苗苗也让她身边的店员小姐姐先去忙了。

郑苗苗坐下后,看着一直盯着她的沈序,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还是沈序先开口了,他的声音很沙哑,像是这一句话在他的胸腔和喉间滚了许久。

“……你要结婚了?”

他看着郑苗苗身上的婚纱。

婚纱很漂亮,剪裁和版型大方且同时兼具了设计感。

林钦安虽不是大富之家,但也早就实现了财富自由,这条婚纱价值83万,穿在郑苗苗身上,将她不算出众的身材也衬得贵气美丽,脸上还有即将迈入人生新阶段的明亮。

和从前那个总是若有若无地低着头,迷茫又无措的女孩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郑苗苗点点头,脸上下意识露出一些笑意。

“嗯,婚期就在下个月。”郑苗苗说。

她看起来非常期待这段婚姻。

沈序想,他的眼底浮现了几条血丝。

可是他面上没有什么表现。郑苗苗一向不是什么细心的人,她并没有看出来。

她虽然对沈序说“一直在找她”感到有些意外,但是却并没有深想。

她以前倒是经常“自作多情”,总觉得这些人都对她特别,都很喜欢她。但是在多次自取其辱后,郑苗苗也有些改掉了这个坏毛病。

沈序找她做什么呢?总不至于真的对她余情未了吧。

当时离开前她还找了沈序,也跟沈序告过白。

可是沈序只是浅淡地侧头看了她一眼,将她抱上他的机车,在环山赛道上疾驰好几圈。

最后他停下来,摘掉郑苗苗的头盔,打量着她凌乱的头发,还有紧张到有些泛红的眼睛。

他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跟一个其貌不扬、出身普通、思想浅薄、市侩又不够聪明的人在一起?”

他的声音越发得轻,带着轻浅又清晰的:“你身上有哪一样,是能拿得出手的?”

沈序扯开唇,轻轻朝着郑苗苗泛红的眼睛吹了一口气。

郑苗苗记得,那天的山风不算很冷,但是有种轻巧的凉意,就像沈序。

最后看着她无奈无措地低下头,试图遮住红红的眼睛,他又将女孩拢在了怀里。


无论是长相还是家世,江询—点也不比她追逐的那些人差,而且他的喜欢是这样炽热而毫无保留,所以……为什么不呢?

这不是她—直追求的吗?

她这样想着,慢慢将手抬起。

江询欣喜若狂地给为她戴上戒指,站起身,迫不及待地将她抱在怀里。

“姐姐,谢谢你,谢谢你……”他高兴得像只快乐的小狗,在郑苗苗的颈侧蹭来蹭去。

说着说着他就把郑苗苗—把抱起,拉着她在甲板上转圈。

被他快乐的情绪感染,郑苗苗也忍不住轻笑起来。

暮色渐至,瘦弱白日下,追逐鲸豚的帆船隐入海天交际,少女的模样似湖水漾在他眼眸,白云与暮星纷纷坠落于此。

……

正如江询所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个名分。

所以从公海回来后,他就带郑苗苗去见了他父母。

郑苗苗很紧张,和那些人纠缠了那么久,她却是第—次被带着去见长辈。

好在江询没有骗他,他的父母确实开明,不仅答应了这门亲事,给郑苗苗包了大红包,还处处照顾她的情绪。

甚至很快就商量起了订婚的事宜,还专门去拜访了郑苗苗的父母。

郑苗苗的父母在了解到江家地位的冰山—角时,惊讶不已。确认了他们不是开玩笑之后就立马答应下来了。

在江询整天在他父母面前的软磨硬泡之下,他们的订婚仪式也安排得很快。

就在三月后,地点是专门为这次订婚而购买的私人庄园。

大家族,虽然开明,但是有些基本的礼节还是不能省略。所以订婚之前,郑苗苗也跟着江询去拜访他家关系比较近的亲人。都是国内外各领域的大佬。

然而在拜访到江询母亲那边的亲戚时,却似乎给这—段童话般的故事埋下了些许伏笔似的裂痕。

因为江询母亲的姐姐,唯—的儿子,居然就是沈序。

郑苗苗在看到沈序时浑身都僵住了。

而沈序在发现表弟带来的即将订婚的未婚妻居然是郑苗苗的时候,也几乎是气笑了。

男人靠在椅子上,俊美冷冽的脸上没有—丝表情,紧接着又用气声发出了—声短促又嘲意的笑。

郑苗苗的脊背似乎都沁出了些许细汗。

在和江询正式交往之后,郑苗苗就没有在联系过沈序这些人。就算在微信上必须要回应—下的情境,她也尽量用简短而不含任何暧昧的字眼。

郑苗苗是花心,而且广撒网,之前和他们许多人纠缠不清。但是她受到自小到大的教育的影响,她也不想真的脚踏N条船坐享齐人之福。广撒网,也只是为了最后能有—条鱼上钩。

真的捞到江询这条鱼之后,郑苗苗自然不想再和这些人纠缠下去了。之前没名分,纠缠着也就算了。现在和江询都要订婚了,再拎不清可是要翻车。

但是沈序这些人骄傲得很,郑苗苗要是直接说“我要订婚了,以后别联系了”,属实是太看得起自己了,搞不好还会得罪人。所以郑苗苗就采用冷处理。

反正他们之间,都是郑苗苗主动的多,要是郑苗苗不主动,估计这段感情也就淡下来了。

郑苗苗并不觉得他们对自己的感情有多深。

果然,在郑苗苗不给沈序发消息之后,将近两个月来,沈序几乎都没给她发过消息。特别是最开始的第二个星期,沈序给她发的消息她没回复。沈序就再也没发过消息了。


郑苗苗唇角的笑意逐渐收拢。

“我已经要结婚了。”她的语气也不再是故意的热络,而是明显的冷漠下来,“如你所见,我穿着的是我未婚夫为我挑的婚纱,你面前的,是一个早就订婚了的人。”

她露出手上那枚早就戴上的订婚戒指,在并不灼热的日光下依然折射着让沈序觉得刺眼的光芒。

“沈序,从前我不成熟,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情。如果哪里冒犯到你,我跟你道个歉。我和我的未婚夫都只是普通人,希望你不要为难我们。”

郑苗苗蹙着眉,她实在是有些厌恶权力的不平等。以至于她面对沈序这样冒犯的要求和意图,也只能尽量说一些委婉的话。

“总之,我们也是相识一场。你要是还把我当朋友,我婚礼的请帖也会发你一份。”

她说完,不等沈序回应,便直接起身离开了。

沈序转头看她的背影,宽大华丽的裙摆在日光下曳出长而美丽的剪影。

“苗苗。”

郑苗苗没有停下脚步。

…………

郑苗苗换下婚纱后,便匆忙回到了住处。

这是林钦安名下的一套公寓。郑苗苗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住在了林钦安这里。除了这一间公寓之外,林钦安还另外买了一套别墅,作为他们的婚房。不过现在还在装修中,没法住。

林钦安不算什么富豪,但是他早年积攒了一笔钱,开始做投资,如今也有了近亿身家。所以虽然他们也没有计划结婚后继续在这个县城生活,但他还是选择在郑苗苗的家乡置办了一些房产。

她回来时,林钦安已经在家里了,郑苗苗听到厨房传来的一些声响,还有一些食物的香甜气息。

林钦安也听到了郑苗苗进门的声音,他从厨房走出来,脸上带着笑意。

“苗苗,你回来了。”

他的衬衫袖口简单地挽起,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领口处也解开了两颗纽扣,锁骨和起伏的胸肌都隐隐可见。额前碎发前沾着些许水珠,身上系着一条浅黄色围裙。

“我炖了鲈鱼,等会儿就能吃了。”

郑苗苗三两步走近他,随后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

林钦安刚才才洗了菜,手上沾着水,怕弄脏郑苗苗的衣服,只能双手虚举着。

然后看着郑苗苗整个人窝在他怀里,脸颊靠在他的胸前,像只猫一样蹭来蹭去。

“刚才煎了可乐鸡翅,身上油烟大,你别蹭脏了。”他有些无奈地笑。

郑苗苗全当听不见,非但不收手,还伸手环住了他劲瘦的腰,更加用力地蹭蹭。

就像是在汲取什么能量一样。

见状,林钦安不由挑眉:“怎么了?遇到不高兴的事情了?”

郑苗苗埋在他的身前,摇了摇头。

“试婚纱试得有点累了。”郑苗苗说。

她在林钦安面前完全是一个懒鬼模样。每天睡到中午起,一天之中的行程最多只能安排一个,超过两个的话就会直接待机。

她的习性林钦安早就摸透了,他也乐意纵着她,之前两人一起玩遍了大半个星球,他也是每天最多拉着郑苗苗去一个地方。

而今天下午她试了一下午的婚纱,会累也很正常。林钦安完全没有起疑心,反而直接伸手,将郑苗苗抱在了怀里。

突然的失重感让郑苗苗惊呼一声,然而一抬头还是林钦安这张帅得过分又眼中含笑的脸。

“你手上有水,冰到我啦!”郑苗苗不满道。

“那你等下换下来,反正都是我洗。”林钦安语气随意,带着逗弄她的自得和宠溺。

他将郑苗苗一路抱到了客厅,然后将她轻轻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又给她拿了一条小毯子,端来了早就热好的牛奶和路上买的洗得亮晶晶的草莓。

“那宝宝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做好饭再叫你。”他在郑苗苗脸颊上落下一吻,又把遥控器塞到她手里。

郑苗苗懒洋洋地缩在毯子里,空调被林钦安调到了一个很舒适的温度。

郑苗苗一向贪凉,空调喜欢调得很低,然后再盖上厚厚的毯子或者被子。林钦安不是很赞成,觉得不是很有利于郑苗苗的健康。不过他的解决方式也只是将空调调高一点点,被子换成薄一点点的。

她蹭了蹭被晒得柔软的毯子。

一回到有林钦安的空间,她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心中虽然还有一些对沈序的那番话的隐忧,但是她也做不了什么,只能抛之脑后了。

…………


外派地点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以为是跟着团队做考察呢,结果落地后就她一个人。

她被人带到一处占地很大的宅院,后来她才知道这里是李聿淮的宅邸。

“想要做李家的太太,还是需要学学礼仪。还有我们李家的规矩,也是要学的。”她看见李聿淮蹙着眉对她说。

美人蹙眉,凤眸间缠绕几分轻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郑苗苗为难了她呢。

谁想得到是郑苗苗被这人莫名其妙骗到这里,现在还要莫名其妙地学什么他们李家的规矩?!

“我不学,我不想跟你们李家有什么关系,我只想回家。”郑苗苗冰着脸说。

“学好了才能回家。”李聿淮也不生气,只是和郑苗苗重申了一遍。

郑苗苗都气死了,心里下定决心,主打一个不合作。

头几天,李聿淮请来的老师,她全都当看不见,李聿淮送来的书,她全都扔河里。

而李聿淮也像是那么大个家族都不用管了一样,每天就跟她在一起。也不靠近,就是离她三四米远的地方,自顾自地看书下棋或者煎茶写字。

每次她做这些的时候,李聿淮就在旁边浅笑地看着,不疾不徐地做自己的事情,也没有任何阻止的意思。

几天之后郑苗苗发现,虽然她可以不学,但是她确实回不了家。这外面都是鸟不拉屎的十万大山,手机也没有信号,如果李聿淮不送她出去的话,她根本走不了。

而且手机没信号真的受不了,完全没有打发时间的东西。

在这里虽然没人逼她学习,也没有在吃食上苛待她。她每天吃好睡好,但问题是真的太无聊了。而且同样是没信号,李聿淮好像一天天的可开心了,不是下棋就是抚琴,这娱乐方式完全不像现代人。

郑苗苗看了一下李聿淮给她安排的课程,外语、品鉴、马术、礼仪、体态塑型……其实这些乱七八糟的也算有用?

她实在是太无聊了,心智又不坚定,就半认命得学了起来。

其实还挺有意思的,就是他们李家的规矩郑苗苗实在是不想学。

她也是看了一会儿他们的家族藏书才知道,这李家居然传承一千多年了。她这等小老百姓居然完全没有听过这家人,知道有那种传承很久的老钱家族,没想到有这么久的。

怪不得李聿淮这人跟有病一样,天天穿古代装束,这讲规矩、那讲规矩,虽然看似谦和温润但是完全食古不化……根本就是一副封建大家长的样子。

他们这破李家的规矩她是真不想学,和她有什么关系?学学马术和外语倒算是提升自我了。

郑苗苗每次一学到李家家规,就装聋作哑,一次都不想听。

在她第N次对老师的话熟视无睹后,看着老师那副有气也不敢发的样子,在一旁自己弹琴的李聿淮笑着挥手,示意让老师下去。

而后又有人送来了笔墨纸砚,李聿淮从那刀嵌着桂花、泛着浓郁香味的雪白宣纸中抽出一张,摆在郑苗苗面前,用镇纸镇上,随后拿起一根笔肚吸饱墨汁的狼毫笔放在郑苗苗手中。

在郑苗苗疑惑的神色中,他站在郑苗苗身后,打开他们李家的家规,伸出右手附在她握笔的手上。

郑苗苗只觉得,无论是他覆在她手上的手,还是贴着她后背的身体,都带着一种沁人骨髓的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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