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掖庭,外面就是京城的大街。
侯府的人并没有人来接我。
我慢慢走在街上,人来人往,还有欢笑声,让我很不适应。
神思不蜀,我差点撞到人。
我慌慌张张地用手比划着道歉。
那人骂了我两句走了。
我以前是会说话的。
我在新婚夜,我突然被抓到掖庭,立即就被施了“截舌之刑”。
一直到刚才,我才知道我是替别人受过。
侯爷的宠妾。
余晚娘。
是她,得罪了平宁郡主,当众讥笑对方长相丑陋,被报复送到掖庭为奴。
我与她的名字里,都有个晚字。她是早晚的晚,我是婉约的婉。
那日正值我大婚。
侯爷大叫了一声,“婉婉,家中有难,你快逃!”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穿着一身红衣,直接被抓走了。
当初我以商贾家的庶女身份,嫁到忠勇侯府做侯爷嫡妻。
因侯府欠了国库20万两白银,就把我这个带着20万两嫁妆的平民女娶进了门。
03、
忠勇侯府四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白日晴天,大门紧闭。
侧门也不开。
侯府的人,不想让我进门。
我便坐在侯府门口的台阶上。
直到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侯爷骑着马,才慢悠悠地从前街走过来。
“林婉悠,你怎么坐在这里?”
亏他还能认得出我。
我在掖庭为奴三年,日日受折磨,没吃过几顿饱饭。
现在的我,只是一具骷髅包着一层人皮而已。
我跟着侯爷进了侯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