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慕歌秦争的其他类型小说《半妖行沈慕歌秦争全局》,由网络作家“独酌花间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沈慕歌万万没想到在她身后的是秦争。沈慕歌在村里虽然偶尔也会与人交谈,但其实本身特殊,加之人们对妖印象很差,她在村里自然也不讨喜,大部分时候她也不会主动去找不愉快。久而久之,沈慕歌身上自然就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又常常独来独往,才显得和邻里之间关系没有那么融洽。当然,村里的人们对于沈慕歌的存在,确实会有一些各方面的排斥。尤其是村里那些喜欢聚在一起闲聊的村民,对于沈慕歌,尤为疏远,私下也会告诫自家孩子不要靠近。但是每当孩子满脸疑惑,追问为什么的时候,村民们也只是含糊其辞,只告诫孩子有妖怪很可怕,会吃人,至于其他的也说不出个具体的缘由。不同于沈慕歌,秦争在村里很讨人喜欢。他总是面带笑容,眼神明亮而温暖。无论是帮老人挑水,还是和孩...
《半妖行沈慕歌秦争全局》精彩片段
沈慕歌万万没想到在她身后的是秦争。
沈慕歌在村里虽然偶尔也会与人交谈,但其实本身特殊,加之人们对妖印象很差,她在村里自然也不讨喜,大部分时候她也不会主动去找不愉快。
久而久之,沈慕歌身上自然就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又常常独来独往,才显得和邻里之间关系没有那么融洽。
当然,村里的人们对于沈慕歌的存在,确实会有一些各方面的排斥。
尤其是村里那些喜欢聚在一起闲聊的村民,对于沈慕歌,尤为疏远,私下也会告诫自家孩子不要靠近。但是每当孩子满脸疑惑,追问为什么的时候,村民们也只是含糊其辞,只告诫孩子有妖怪很可怕,会吃人,至于其他的也说不出个具体的缘由。
不同于沈慕歌,秦争在村里很讨人喜欢。他总是面带笑容,眼神明亮而温暖。无论是帮老人挑水,还是和孩子们玩耍,或是在田间劳作,秦争都充满活力和热情。
他皮肤黝黑,散发着健康的光泽,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村里的人都爱和他聊天,他也总是耐心地倾听,时不时地插上几句幽默的话语,让大家开怀大笑。
此时见到他,沈慕歌感觉眼眶湿润,“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没有被山蛛抓走?”
秦争压低声音,悄声道:“个中缘由一两句说不清楚,有人帮了我,让我能来观会,我想看看有没有机会入个宗门,想办法去妖域。”
“秦争!”
不等沈慕歌开口,一道响亮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沈慕歌闻声望去,是一个胖子,体态丰腴,肚大如鼓,满满都是富态之相。
金色的发冠,颈部的金锁,手上的金戒,腰间的腰带,甚至脚上的鞋子上也镶嵌着金纹,光芒闪烁,像个行走的金矿。
他向秦争招招手,满脸不悦。
“赶紧过来给爷扇风,这破天气热死小爷了!”
秦争冲沈慕歌微微颔首,便急忙跑到胖子身边,也不知从哪摸出一把扇子,卖力的给他扇风。
不等沈慕歌多琢磨,就见几道光芒划破天际,瞬息而至。几位长老模样之人宛如神祇降临,衣袂飘飘,气场强大。他们凌空而立,仙风道骨,周身似有神秘的气息流转。
道场之上,众人只觉一股强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纷纷仰头,眼中满是敬畏之色。
为首的长老气定神闲,反手一挥,只见道场上瞬间出现一个神秘莫测的虚空漩涡,仿佛连接着另一个未知的世界。
他目光如电,扫视着众人,声音沉稳而有力:“今年各地举荐弟子众多,然六宗仅纳三十人。欲入宗门,需通过试炼。此试炼,乃对尔等之考验,唯有坚毅、聪慧、勇敢之人,方能脱颖而出。望诸位全力以赴,莫负此机缘。”
“然,试炼之中危险重重,尔等需签下这生死状。要慎思之,一旦签订,在试炼中死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长老大手一挥,每个候选弟子跟前都出现了一张生死状。
沈慕歌抬眼看向生死状,只见上面写着:
吾,一介凡人,闻宗门选拔弟子,心向之,欲试其途。深知此试炼凶险异常,然志之所趋,无远弗届。
今立此状,入试炼之地,生死不论。若陨于其中,乃吾之命,绝不悔怨。若有幸得选,必勤勉修行,不负宗门之望。
沈慕歌拿起旁边漂浮的毛笔,毫不犹豫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写完字的一瞬间,笔和生死状瞬间消失。
没多久,在场一百多人全都签订了生死状。
那长者又言:“尔等勇气可嘉,可入试炼之地。切记,若坚持不下来,可在试炼之地自动放弃,保命要紧。”
话语落下,场中一片寂静,众人看着那漩涡,心中既紧张又期待。
当第一个人走进漩涡之时,后面的人也陆陆续续走了进去。
沈慕歌踏入漩涡的一瞬间,只觉一阵天旋地转,随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黑暗。四周是浓稠如墨的黑暗,没有一丝光亮能够穿透。
四周寂静如死,没有一丝声响,沈慕歌感觉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都被放大,每一次心跳都像是沉闷的鼓点,撞击着内心的不安。
在此之前她从未体验过如此黑暗的环境,即使她目力再好,在这个黑暗的空间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有那么一瞬间,沈慕歌的脑海中闪过很多念头,隐藏在黑暗里的怪物、看不见的危险陷阱......
沈慕歌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一阵子,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四周的黑暗像是有形的墙壁,让她感到窒息。
“这是哪里?”沈慕歌喃喃自语,声音在空旷的空间中回荡,除了自己的回声,什么也没有。
时间在这里似乎失去了意义,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几个时辰,也许是几天。漫长的黑暗中,0她开始感到焦虑,心中涌现出无数的问题和恐惧。
她在这黑暗中踱步,每一步都显得那么沉重。思绪如乱麻,“我能走出这里吗?我是不是要永远被困在这无尽的孤独之中?”这样的想法不断在她脑海中盘旋。
“不,我不能放弃,这是试炼,一定有办法走出去。”
“静心!不能慌!”
她在心中不断地鼓励自己,忽然,一阵若有若无的风声在耳边响起,风声中,似乎还夹杂着细微的雨声,滴滴答答。
没多久,风吹起了她的衣角,冰凉的雨水砸在她的身上,一开始只是微微细雨,后来直接变成瓢泼大雨。
黑暗里的温度也骤然降低,沈慕歌蹲在地上,抱紧自己的双臂,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这一刻,她想起了自己的娘亲,每逢大雨天气,娘亲都会给她熬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甜汤。
大雨过后,沈慕歌浑身湿漉漉,因为寒冷,牙关打颤。
“娘亲总是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面对。”她自言自语。
“我不能让她失望,我要为了她,也为了自己,找到出路。”
望月楼是百年老店,在清岚城生意火爆,每日食客来往络绎不绝。
百年以来,望月楼的规矩之一是不允许食客赊账。
所以当沈慕歌拎着一篮子鸡蛋给青年结账的时候,围观的人以及店伙计都蒙了。
百年以来头一回有人用鸡蛋来结账!
店伙计瞅了一眼蓬头垢面的青年,心想这人莫不是有大病......
反观当事人,接过篮子,得意的笑道:“小爷我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
他勾了勾手指,店伙计上前两步,一副‘我看你怎么收场’的表情。
“我家这蛋轻易不用来结账,妹妹你倒是实诚,居然都给我拿来了!”
其实沈慕歌也好奇,当时青年让她回去取钱之时,只说篮子里的东西带过来一个即可,哪成想居然是一篮子鸡蛋!沈慕歌犹豫再三,觉得鸡蛋多一点,大概他挨揍还能少一点,就都给带来了。
青年从篮子里随意摸出一个鸡蛋,递到店伙计手中。
“你们望月楼的菜,这一个鸡蛋足矣!”
店伙计哪见过这么荒谬的事,当即就要口吐芬芳,突然觉得手中鸡蛋的分量有些异常。他拿起鸡蛋仔细端详,外表如普通鸡蛋一般并异样,只有里面似乎另有乾坤。
想了想,店伙计干脆打碎了蛋壳,随着蛋壳的破碎里面的东西哗啦啦撒了一地!
周围看热闹的人忍不住惊呼:“天哪!鸡蛋里边是金子!”
店伙计也看呆了,鸡蛋里面居然是一颗颗金灿灿的金珠!
“这...这怎么可能?”
青年很满意店伙计的反应,骄傲的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发型,“怎么样,小爷这钱吃你望月楼的饭菜足够了吧?”
“够!够!”店伙计反应过来,赶紧弯腰捡金子。
青年伸了个懒腰,“哎呀,刚才挨打身上疼着呢,我得喝两壶好酒好好补补!”
“客官,刚才多有得罪!我望月楼有三十年陈酿,客官若不嫌弃,我这就给您拿去!”
店伙计此刻已然没有先前那般凶神恶煞,转眼间就换了一副热情的笑脸。
“我这妹妹取钱也辛苦,给我最好的包厢,再上你们望月楼的招牌菜,四坛陈酿!”
“好嘞~客官,您里边请!”
店小二麻溜儿的在前面引路,青年跟着走了两步,回头见沈慕歌站在原地没动,又折回来,握住她的手腕拽着她往楼里走。
沈慕歌原本没打算跟他进来,只不过他的力气大得惊人,她根本挣脱不开。
“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件事,不是要跟你来这。”
青年回头,问道:“你吃午饭了吗?”
沈慕歌一愣,脱口而出:“没吃。”
沈慕歌说完,就见青年脸上绽放出璀璨的笑容,“那不正好?光吃天葵籽可不抗饿!”
店伙计给他们寻了个豪华的包厢,没多久就上了整整十八个菜,外加四坛陈酿。
沈慕歌看的目瞪口呆,她抬起头,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之前不是在这里吃过了吗?为何又点这么多?”
青年倒了一碗酒,咕噜噜一口喝下。
不愧是陈酿,包厢里酒香四溢。
“妹妹,我吃了你不是还没吃么?别客气,哥哥有的是钱!”
沈慕歌看了眼放在他身边的藤篮,若是里面的鸡蛋都是金珠,那他的确是个有钱人。
“多谢款待,我帮你取了钱,你又请我吃饭,那我找你打听的事......”
青年看出了沈慕歌的心思,豪气的大手一挥,“一顿饭算什么,有事你尽管问!”
沈慕歌倒喜欢他的这份豪爽,随即说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个名为百事通的人,不知公子可听说过他?”
闻言,青年摸了摸下巴的胡茬,慢悠悠的说道:“百事通么......略有耳闻。”
沈慕歌眼中一喜,此人混迹于清岚城大大小小的酒楼,自然是听闻多一些。
青年打量着沈慕歌,问道:“你找百事通做什么?这个人可不好找。”
沈慕歌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说道:“听闻百事通知道如何入六宗大会,我想着找他问问。”
“哈哈哈...”谁成想青年听了她的话瞬间大笑,“你这个小不点是想入六宗大会?”
沈慕歌默默点头。
“哎唷,妹妹,你知道那六宗大会有多难吗?没有世家举荐,没有足够的金钱,别说入六宗大会,你站门门口看一眼都是不可能的。”
沈慕歌没有气馁,继续问道:“公子若对六宗了解一二,可否告知与我?”
青年的手指轻敲了一下桌子,“告诉你也不是不行,但是你要先回答我一件事。”
“何事?”
青年目光灼灼:“你取我藤篮时,第一眼看到篮子里的东西是什么?”
沈慕歌起身为青年斟了一杯酒,随即坐下说道:“里面是鸡蛋。”
青年的手拂上篮子,低头说道:“不讲实话,我可什么都不会告诉你。”
沈慕歌思考一瞬,随即静静地说道,“公子这藤篮想必不是凡物,篮内变幻万千,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团黑气,继而变换成几个骷髅似要冲向我,骷髅散了之后,才出现了鸡蛋。”
青年的目光重新落在沈慕歌身上,眼中闪过一抹不明的情绪,“妹妹,你是第九个为我回去取钱,没被吓到,且还能如约回来之人。我这篮子的确不是凡物,每个人从中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
其实沈慕歌看到篮子那一刻是有些害怕的,但是之前见识过乾坤塔、山蛛,她似乎并未感觉有多么可怕,只想着拿着篮子赶紧回来。
“妹妹,看在你诚实的份上,我且告诉你六宗大会之事,但是如何入六宗大会,还得看你的机缘。”
沈慕歌点头,“公子请讲。”
青年喝了一口酒,慢慢说道:“人界六国追求长生、力量,不少人希望借助修道来一步登天,因此诞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宗门。而六宗大会,则指的是六国之中排名前六的宗门,天耀擎天宗、苍澜仙云宗、罗布星辰宗、桑弋炎阳宗、璃月幻梦宗、兰蒂清风宗。他们每隔三年,都会找地方聚一聚,美名曰六宗大会。”
“但是...”青年话锋一转,“每年六宗大会都会死人哦!”
沈慕歌不解的问道:“不是说六宗大会是为了吸纳优秀的人才?怎么会死人?”
“妹妹,你想想啊,这六宗个个都是首屈一指的大宗门,有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被选上光宗耀祖啊,有竞争,就有流血,有流血就会有死人嘛!”
沈慕歌看着青年的表情,他说的很随意,只是在单纯的叙述一件事情。
“你这没良心的狗东西,又在吓唬小孩儿了!”
包厢的门被突然推开,一位身着火红衣衫的女子婀娜多姿的走了进来,眉眼含秋,盈盈间波光流转。
青年见着来人,毫不犹豫的随手从篮子中摸出一个鸡蛋就扔了过去!
沈慕歌:......
红衣女子:!!!
沈慕歌在巨蛇的追赶下不慎跌入一处山洞。洞口距地面有很深的距离,本以为会摔的很惨,哪知预料之中的剧痛并没有发生,因为她的身体砸在一个软软的物体之上。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沈慕歌身下响起,她赶紧起身,发现自己直直的砸到了一个胖子身上,胖子不是别人,正是和秦争在一起的那位。
此刻胖子趴在地上,正一脸痛苦加愤怒的看着沈慕歌。
“你、你从哪冒出来的!小爷被你这一下子砸个半死!哎哟!疼死了!”
沈慕歌赶紧弯腰想把胖子扶起来,奈何他实在太重,她用力反而让胖子疼的龇牙咧嘴。
不远处的秦争见状,飞速的跑过来,打量着沈慕歌,急切的问道:“你可有受伤?”
沈慕歌摇头:“我无碍。”
“小爷我有碍!”胖子趴在地上嗷嗷喊道:“秦争,赶紧过来给爷揉揉!”
秦争这才蹲下身给胖子揉搓着后背。
胖子一边哀嚎,一边指挥秦争,“哎呀!你轻点!”
“不是那个地方,再往上一点...哎,对对,就这,这儿疼的厉害!”
沈慕歌站在一边,歉意的说道:“对不住啊,我刚才在上面被一条大蛇追,没想到一下子掉到这个洞里了,更没想到你们在这里...”
秦争看了一眼胖子,忍不住笑道:“我们就比你早掉下来一小会儿。”
沈慕歌抬头望了一眼洞口,以胖子的体型没卡在洞口算是奇迹了。
秦争给胖子揉捏了半天,又和沈慕歌一起把他搀扶起来,还未稳住身形,只听见上方洞口又传来两声尖叫。
三人抬头望去,只见两个身影自洞口快速的下坠,这一次,三人默契的快速后退几步,意外的是,胖子的速度居然比沈慕歌和秦争还快。
“嘭~”
地上扬起一阵尘土......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稳稳地落在地上,粗壮的手臂上托举着一个纤细的身影。
胖子摸着下巴,在一旁小声嘀咕:“他怎么做到托着个人,掉下来还能站在地上的?”
此刻那男人小心的将那纤细的身影放在地上,沈慕歌看去,是一位身着黄色衣衫的女子,和她相仿的年纪,眉如远黛,眼含秋水。
女子站在地上打量了一圈山洞,面上掩饰不住的嫌弃,目光落在一旁的三人身上,又多了几分警惕。
她双手叉腰,姿态豪爽,声音嘹亮:“你们也是来参加弟子选拔的?不如报上名来,我们认识一下。我是桑弋柳西雨,这是我哥哥柳东晴。”
胖子腆着圆滚滚的肚子,高傲着头,看架势比这女子还高出几分。
“小爷我可是天耀国最年轻的富户-金富贵,这是我随从,秦争,这是......”
沈慕歌紧接着说道:“我叫沈慕歌,幸会。”
柳西雨找了块干净的巨石,让柳东晴把她抱了上去。
她坐在石头上,晃悠着小腿,脚腕上的铃铛随着她的动作发出一声声脆响,居高临下的看着众人。
“想必你们也是被那恶心的蛇赶下来的吧?这山洞你们可探查过了?”
柳西雨说话的时候下巴微微扬起,言辞间尽显趾高气昂之态。
沈慕歌看着她,猜测多半是个富贵人家的娇小姐。
自称是天耀国最年轻富户的金富贵显然不习惯柳西雨趾高气昂的样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看你这哥哥身材高大,不如让他去探查一番!”
柳西雨瞥了一眼浑身上下金灿灿的金富贵,缓缓吐出两个字:“土鳖!”
金富贵一听这话,当即就想上前理论,柳东晴快他一步挡在柳西雨面前。
他身高比金富贵高出一大截,加上体型异常魁梧强壮,两人站在一起,像是坚硬的山峰和肉包子。
金富贵不敢贸然上前,别过头去,满脸写着不服气。
柳西雨看不上他那副样子,连半分余光都不想落在他身上。但是她对秦争却异常友好的样子,看着秦争也笑意盈盈。
“这位小哥哥看着沉稳些。你可有发现?”
秦争实诚,老实的说道:“尚未来得及探查。”
柳西雨双手如同两瓣柔软的花瓣,托着自己圆润的脸颊,指腹有一搭没一搭的轻轻触碰着脸颊,“唉~这可如何是好,这里黑黢黢的,万一那蛇进来,咱们往哪儿跑呢?”
沈慕歌望着周围的黑暗,感受着意思若有若无的微风,洞里有风,说明在黑暗之处一定有个地方是与外界相连的。她想了想,指着某处开口道:“这个方向能感觉到有风,说不定是个可以连接外面的地方,不如我们结伴同行,一起去查探一番。”
“好主意!”金富贵从袖子里摸出三个火折子,吹燃后,洞内多了一丝光亮,他递给沈慕歌和秦争一人一个,“来来来,拿着,咱们去看看!”
沈慕歌接过火折子,随口问道:“你怎么带了这么多火折子?”
金富贵嘿嘿一笑,得意的说:“小爷我什么没有?区区几个火折子而已!”
柳西雨轻笑一声,“你有胆子走最前边探路吗?”
金富贵没搭理她,因为他没胆子,他怕黑!
“我走前面吧!”秦争举着火折子,率先一步走入黑暗,一行人跟在他身后,慢慢朝着山洞内部走去。
不知走了多久,众人看到一条很宽的地下河,水流湍急。
秦争走到河边试了一下水温,说道:“很凉。这条河太宽了太深了,我们过不去。”
柳西雨看向柳东晴,后者点点头,认可秦争的结论。
金富贵听了这话,满脸不赞同,“既然是试炼,肯定有法子过去!小爷可不想再返回去等着被那大蛇吞了!别忘了咱们的生死状,在这里死掉,就真的死翘翘!”
“怕死你可以放弃嘛,在这儿等着,自然会有宗门的人来带你回去。”柳西雨笑道,“大可不必担心在这里死掉了。”
“哼,别用这拙劣的激将法,小爷命硬得很!”
柳西雨和金富贵你一言我一语,眼神交汇的瞬间,相看两生厌,天生不和!
一旁直接忽略吵闹二人组,且沉默半晌的沈慕歌缓缓开口:“我想,我们有法子能过河了!”
天耀,乃人界六国之一,地处东南。其西部山脉连绵,与沧澜接壤,因领土问题,两国之间多有摩擦;北部则是广阔无垠的平原,与罗布、桑弋两国贸易往来频繁,互通有无。
沈慕歌与季怀泽此行的目的地——清岚,乃是天耀国三十九座城池之一,也是天耀国的国都,正坐落于这片北部平原之上。
驰影速度惊人,仅仅小半天的工夫,他们便来到了清岚城外。为避免引人注目,二人随即下马,步行入城。
沈慕歌紧握着手中的行囊,内心波澜起伏。一夕之间,娘亲被掳至危险重重的妖域,生死未卜。而自己如今实力弱小,根本无法即刻闯入妖域营救母亲。
跟随季怀泽入城后,沈慕歌发现城门值岗的人对季怀泽极为恭敬,看来季家在清岚绝非如他所言只有些许影响力。
踏入城内,青石板铺就的路面光滑而洁净,马蹄清脆的嘚嘚声与车轮辘辘的滚动声交织在一起。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五彩斑斓的旌旗在微风中欢快地舞动。酒楼茶肆中,宾客满座,人们推杯换盏,谈笑风生。
商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来自天南海北的商人在人群中穿梭,精心挑选着心仪的商品,讨价还价之声热闹而欢快。
偶尔,乐坊里会传来悠扬的丝竹之声,以及女子们如银铃般清脆动听的欢声笑语。
沈慕歌第一次见识到如此繁华的清岚,这远非她所在的小镇子可以比拟。
见沈慕歌对周围的一切充满好奇,季怀泽笑了笑说道:“清岚城与罗布、桑弋往来密切,经商之人众多,所以比其他地方更为热闹。明日我差人带你四处逛逛。”
“不用麻烦你了,一会儿我找个住处,自己出来逛逛就行。”沈慕歌与季怀泽毕竟才认识一天,她不想接二连三地麻烦他。
“住处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我在城西有一处院子,相对比较安静,你这些时日可以暂住在那里。”
不等沈慕歌拒绝,他又继续说道:“你不必推辞,若日后你境界有成,还指望你关照我季家一二呢。”
沈慕歌深知他主意已定,便也不再推辞。
季怀泽带着她径直来到城里的一处宅院。围墙由古朴的青砖砌成,墙头爬满了郁郁葱葱的藤蔓,绿叶间偶尔点缀着几朵淡雅的小花。院内,青石板铺就的小路蜿蜒向前,缝隙间长出嫩绿的青苔。
小路两旁,错落有致地摆放着几个石凳。院子的一角,种着几棵海棠;另一边,是一个小小的花圃,里面盛开着不知名的小花,色彩斑斓却不张扬。
院子里还有一个简易的竹亭,亭子下摆放着一张竹桌和几把竹椅。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在地上形成一片片光斑。
不多时,从屋子里走出一位婆婆,见到季怀泽恭敬施礼:“公子今日携客来此,我这就去备茶。”
“李婆,先不着急。”季怀泽向婆婆介绍沈慕歌,“这位是沈姑娘,初来清岚,在此处暂住些时日。劳烦李婆多费心照顾。”
李婆打量着沈慕歌,眼含笑意:“真是个水灵灵的姑娘,俊得很。公子放心吧,老婆子一定照顾好姑娘。”
沈慕歌赶紧礼貌回应:“给婆婆添麻烦了。”
“既如此,沈姑娘安心住下,吃穿用度缺什么直接跟李婆讲。驰影先留在这里,你可随时驱使。府里还有事,我先告辞了。”
季怀泽没有过多停留,转身离去。
李婆热情地拉着沈慕歌的手:“姑娘,走,咱先进屋去。这院子虽不大,却也清静舒适。”
沈慕歌跟着李婆走进屋子,屋内布置简洁却不失温馨。
李婆为沈慕歌沏了壶茶,又端来一碟点心,“姑娘先喝点茶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备点晚饭,姑娘可有忌口之物?”
沈慕歌连忙起身,“李婆,我去做吧,虽然手艺不精,倒是还能做几个小菜。”
“那怎么行,来者是客。姑娘且先吃些点心,一会儿让你尝尝老婆子的手艺,别得不敢说,我做的清岚特色翡翠虾,那可是连公子都赞不绝口的呐,今日怎么着也得让姑娘尝尝。”
沈慕歌拗不过,只得同意,但是没一会儿也去了灶房,给李婆打下手。二人忙活半晌,李婆做了四菜一汤。
闻着食物的香气,沈慕歌不得不赞叹李婆的手艺,看起来的确可口。
一顿饱餐之后已是月朗星稀时分,李婆嘱咐沈慕歌好生休息,便回了自己房内。
沈慕歌熄了烛火,脑海中闪过这一日发生的种种,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突然出现的老道长,真的和她是偶遇吗?
神秘的乾坤塔又是何时出现在家中的?
为何她的血能引塔?
为何塔会莫名其妙的跑到季怀泽体内?
山蛛对竹叶村明显有敌意,为何掳走村民不直接杀掉而是去妖域?
入宗门,十载光阴,半妖之躯,可至什么境界?
还有素不相识的合修宗弟子......
一条条一桩桩困扰了这位十六岁的少女大半夜,直至夜深人静才沉沉睡去。
浓浓夜幕之下,乌云渐渐地遮蔽了璀璨星辰,一道黑如鬼魅的身影,脚尖轻点瓦片,在乌云的掩护下,如一道黑色的闪电,飞快的略过房顶,转瞬即逝......
卧在海棠树旁边的驰影抬头看了眼黑影离去的方向,轻哧一声,随即又盯着沈慕歌的房门,不知在想什么。
次日,沈慕歌起了个大早,李婆等她收拾妥当,笑眯眯地说道:“姑娘随我去早集,有一家豆花做的非常地道,我带你去尝尝。”
清岚城的早集位于城西,离沈慕歌的住处几条街的距离,不同于高楼林立的东部街市,西部的早集更多的是平民参与。
晨曦微露,东方的天空渐渐泛起鱼肚白,早集的喧嚣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远远望去,早集的入口处,挑着担子的农夫和推着小车的商贩们正络绎不绝地赶来。
农夫们自豪地展示着自己辛勤劳作的成果,大声吆喝着:“新鲜的果子,刚从地里摘的蔬菜!”
亦有卖花卉的摊位,各种娇艳的花朵竞相绽放。为早集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有一些姑娘们围在摊位前,挑选着自己喜爱的花。
卖布料的摊位,五颜六色的丝绸、棉布整齐地摆放着。妇女们仔细地挑选着布料,准备为家人缝制新衣服。旁边的裁缝师傅则忙着为顾客量体裁衣,展示着自己精湛的手艺。
早集上还有卖农具、手工艺品、家禽家畜等各种商品的摊位。人们在摊位间穿梭,讨价还价声、欢声笑语声交织在一起。
李婆带着沈慕歌来到卖小吃的摊位前。热气腾腾的包子、香脆的油饼、香气扑鼻。
摊主们熟练地忙碌着,食客们坐在简陋的桌椅旁,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谈论着家长里短。
“李婆,今个儿来得早,老三样?”眼尖的摊主见李婆过来,热情的招呼。
李婆同沈慕歌找了个边上的位置坐下,对店主说道:“老三样,今日来两份。”
“好嘞~”
沈慕歌的视线越过摊主,发现了一位看上去七八岁的男孩,那孩子在摊位旁边的空地上正在扎马步,许是扎了一阵子,白皙的小脸上挂满了细密的汗珠。
有食客打趣道:“阿牛倒是个勤奋的,马步扎的稳。”
名为阿牛的男孩得意的扬眉:“那倒是!我将来可是要入擎天宗的人!”
闻言,不少食客哄然大笑。
“阿牛好志气!等你入了擎天宗,我第一个给你送贺礼!”
“张大,就你那点钱,还不够给阿牛买双鞋的,还送贺礼,哈哈!”
“哎哎哎,要我说啊,别说擎天宗了,阿牛要是能入六大宗门其中的一个,都是祖上冒青烟儿喽!”
食客们你一言我一语,阿牛都置若罔闻。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阿牛径直走到沈慕歌这一桌,拉出一个板凳就坐了下来。
“阿爹,我也要喝豆花!”
摊主望着儿子,无奈的说道:“好好好,阿爹这就给你做!”
阿牛的目光这才看向沈慕歌,打量半天,阿牛突然皱眉道:“姐姐身上,有妖气!”
沈慕歌活了三世,头一回这么大胆去探一个男人的侧腰,只不过她的小手刚碰到男人的衣襟,就被他的大手抓住。
男人的面色浮现一丝愠怒,“姑娘请自重!若你再不离开,季某只能让人报官了!”
“公子!”沈慕歌急的额头渗出一层汗水,她抬头看着男人,目光坚定,“我是真等着这个塔来救人,请公子再让我一试,倘若真没有塔,我定听候公子发落!”
男人看着神色焦急的沈慕歌,最终开口说道:“你要如何试?”
沈慕歌从挂在腰间的小荷包里摸出了一把小巧玲珑带着刀鞘的小刀,这是多年前她在镇子上的市场里买的,当年觉得好看又便携,用一张山羊皮换的。
沈慕歌毫不犹豫的拔出小刀,在手指上一划,鲜红的血液随即流了出来。
真疼!
将带血的手指靠近男人,说来也奇怪,原本流淌的血液居然慢慢汇聚成一根血刺,直接对准男人腰间,随时都要刺入的样子。
“乾坤塔,我不知你是否能听懂我的话,但是老道长曾说过,你可镇世间一切邪祟,想来你也是代表着正道,如今竹叶村一百一十二户村民落入妖怪之手,生死不明,既然你是镇压邪祟的法宝,是否该出现发挥一下你的作用?”
血刺凝聚的越来越长,甚至穿透了男人单薄的衣衫,贴近男人的皮肤。
男人只觉腰间一麻,一个闪着绚丽色彩的小塔慢慢自他皮肤中出现。
这一幕,不止男人惊讶,沈慕歌也看呆了。她这完全就是摔了个跟头捡了个元宝——歪打正着。
只不过乾坤塔只出来一半,随后便又缩了回去,任凭沈慕歌怎么召唤都不再出现。
男人此时已完全相信沈慕歌说的话了,一座塔莫名其妙的跑进了他的身体,怎么看都很诡异。
“姑娘,你怎知这塔可救你乡亲?”
沈慕歌接过男人递过来的一方帕子,简单的包扎了受伤的手指。
“是一位道长告诉我的,如今这塔在你体内不出来,不知你可愿意随我去竹叶村救人?”
沈慕歌说的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男人就会拒绝。
“好。”
男人回答的很干脆,随即他转身走到不远处的书桌旁,借着月光留下一封书信,然后又穿戴整齐,带着沈慕歌悄悄地从后门出了府。
“清岚城距离竹叶村有几百里,姑娘可想好了我们怎么及时赶回去?”
闻言,沈慕歌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符,“老道长给我符了,来的时候就是它带我来的。”
空气静谧了几秒。
沈慕歌捏符的手有些无措,“不好意思......道长没告诉我怎么让它飞......”
男人微微一笑,“无妨,姑娘随我来吧。”
男人带着沈慕歌来到了一处竹林环绕的院落,敲了敲门,没多久有仆人开门,恭敬的对男人行礼。
沈慕歌跟随他进门,就看到宽阔的院子里,有一匹马在哒哒的散步......
看到男人,那匹马也只是随意瞥了一眼,并没有停下脚步,直到它瞥见站在男人旁边的沈慕歌。
不过眨眼间工夫,它就紧紧围绕在沈慕歌身边,欢快地甩动着修长的尾巴,且那尾巴舞动的幅度之大,仿佛要扬起一阵旋风。
沈慕歌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一匹马的热情......
那匹马把脑袋轻轻的放在沈慕歌的肩膀,鼻中喷出的灼热气息洒在她后颈的皮肤上。远远望去,硕大的脑袋似乎马上就要把娇小的女孩儿压扁了......
这匹马在冲她撒娇!
“驰影!”
男人一声呵斥,那匹马非常不乐意的把脑袋从沈慕歌肩膀上挪开,但是依旧站在她身边欢快的甩动着尾巴,连眼神儿都不屑给男人一分。
“它叫驰影,是早些年我无意间所得,性子比较桀骜不驯,但是速度奇快......前提是,它如果心情好的话......”
沈慕歌忍不住抿嘴笑了笑,看来这匹马还真是有个性。
“公子,时间不等人,咱们即刻出发吧?”
男人点头,即刻有仆人来给驰影套上马鞍,当然过程不怎么顺利就是了。
不等男人吩咐,驰影颠颠的走到沈慕歌面前,俯下身子,示意她上马。
沈慕歌翻身上马,男人也紧跟着坐在她身后。
“驰影,去竹叶村!”
“咴儿——”,随着一声清脆而有力的嘶鸣,驰影犹如离弦之箭般出发。
沈慕歌原以为男人说驰影速度快是在地面上,哪曾想居然是踏空而行!
驰影的确跑的很快,很稳,速度远超过老道士给的符纸。
没过多久,二人便到了竹叶村的老槐树下。那老道士在树下喝酒,见二人回来,打了个酒嗝。
“丫头手段非凡,须臾之间,竟携男子而归!”
老道士仔细的打量着男人,眼神儿中闪过一抹赞赏,“倒是一表人才!咦?乾坤塔怎么在你身上?”
面对老道士的疑问,沈慕歌解释道:“我寻着踪迹,一路追到了清岚城的季家,发现乾坤塔居然藏在了他体内,不得已我只能把他带来了。”
老道士虽然看上去邋里邋遢,但是男人倒也不嫌弃,彬彬有礼的向他打招呼:“清岚城季怀泽,见过道长。”
被人尊重的感觉想来不错,老道士面露喜色,“嗯,尔等随我来!”
老道士收起酒葫芦,在前方带路,直至天际破晓,三人才到了一处深山洞口。
洞口在半山腰,周围十分陡峭,抬头望去,隐约有白色的网遮盖了大半个洞口。
“掳走村民者,名山蛛,甚为罕见。常匿于洞穴之中,待夜方出,捕食小兽,不轻易袭人。此蛛所产之丝,韧性绝佳,可为甲胄之良材,可御敌护体。”
老道士一边解释,一边摸出三张符纸,贴在三人身上。
“此为隐身符,可隐匿身形气味,只有我等三人可看见彼此。你二人且随我去!”
“道长。”季怀泽望着衣袖上的隐身符,问道:“我同沈姑娘皆未有修为,如何取塔救人?”
老道士随意摆摆手,“勿忧,有贫道相护。正因汝等无修为,故必与山蛛的距离越近越好。”
言罢,老道士双指捏着一张符纸,念了一段咒语,那张符纸像一座桥一般瞬间连接到半山腰。
三人行至洞口,沈慕歌抬头望去,着实惊讶不已。
在山脚下,望洞口,看上去不过如簸萁般大小,站在洞口观之,那洞口宛如一座巨门,庞大得令人震撼。其高度仿佛能容纳数座高塔并肩而立,宽度足以让一群巨兽轻松穿行。
洞口周围,密密麻麻的蛛丝相互交织,这些蛛丝在阳光中闪烁着诡异的光泽,有的粗如绳索,有的细若发丝,层层叠叠地缠绕在洞口,仿佛在守护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神秘世界。
三人小心翼翼的穿过蛛丝,来到洞中。
霎那间一股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地面上,无数枯骨杂乱地堆积着,惨白的颜色在昏暗中格外刺眼。有的枯骨断裂处参差不齐,似是在绝望中被暴力折断;有的则七零八落地散落一旁,仿佛经历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微弱的光线从洞口渗入,投射在这些枯骨上,拉出长长的诡异黑影,仿佛是亡者的哀怨在无声地挣扎。
而在山洞的最深处,那只庞大的山蛛如同一尊来自地狱的恶魔雕塑般静静蜷缩着。它的身躯仿若一座黑色的小山,每一条长腿都粗如巨柱,上面布满了尖锐的倒刺。黑色的外壳散发着幽暗的光芒,仿佛能吞噬一切光明。
它那八只巨大的眼睛紧闭着,却让人感觉仿佛随时会睁开。
让沈慕歌惊恐的是,山蛛所在之处的洞顶,密密麻麻的人被蛛丝紧紧包裹着,悬挂在那里,有的被完全包裹,如同一个个白色的茧,看不清面容,只留下诡异的轮廓;有的仅仅露着口鼻,艰难地呼吸着;有的甚至还发出微弱的呻吟声,那声音在阴森的山洞中回荡,令人毛骨悚然。
这些正是失踪的竹叶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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