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似恶魔怪物,眼睛一只蓝色,一只黄色,长相凶猛,青面獠牙,还三头六臂。
在地下拳击馆打黑拳,自从他到拳击馆开始,就无一败绩,百战百胜,而且拳风极其勇猛,其名气在这片区域可是鼎鼎大名。
这不就撞枪杆子上了。
那么多传闻,就只有一件事是对的,他有双异瞳,其他的…全是天方夜谭。
少年像是冷傲的王,目光冷峻,双眸睨着她似是睥睨众生,脸上的煞气慢慢散去,冷淡的看着眼前的小团子,白白净净的。
是那家的大小姐不小心闯进这里来了,看着自己的养的恶犬爬在她的身上,看着和这里的狗很熟悉,那就是最近在这里给流浪狗喂食的?
真是闲,小菩萨,还亲自来救地狱里的恶犬。
看着就让人心烦。
慢吞吞从嘴里说了个字,“滚。”
“啊?!”他明明就把糖果吃下去,不是默认她可以留在这里了的吗?
怎么又改了主意?
“嗯?”只见少年鼻翼哼了声,浓眉微扬起,敛着眼中锐利,把枪随意的在她额头上晃了晃,语气冰冷,“还不滚,快点滚…别在我的地盘上待着。”
“对……对对对对对不起!我马上离开。”叶初夏颤抖着疯狂道歉,不敢看少年郎半眼,说罢就准备起身,想快速逃离这里。
完蛋,进狼狗窝了!这是人家的地盘。
少女从地上起来,便如离弦之箭般快速的往巷外中冲出去,头都没回,他有枪,她好担心这人在后背给她一梭子。
看着身后没有跟着尾巴,叶初夏吓得轻扶着墙壁,拍了拍胸脯,“呼~好险,吓死了,长得也太可怕了。”
惊魂未定,少女一抬头就看见对面过来了几位警察,其中还有个穿着同学校的校服,松松垮垮的,背后背着一把AK47枪。
“求求你,不要…把我抓回去,我只不过是来东南亚找工作的,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工作,我做不了,求你…放我走吧。”
说完那女人就跪在他的脚边乞求着他,无助又恐惧。
“这就是你们店里的?长得白净。”其中一位警察笑眯眯的瞥了她一眼,给那位背着AK47枪的学长说,“人给你们带回来了,等明早下班了,把这人给我洗干净了,我去好好尝尝。”
“好勒,自然是给警官你留着。”学长给警官递了根烟,嘴唇勾笑。
这里的警官和一方势力自是相拥护的,到了这里就不可能给你逃出去的机会,在马路上随便求救的人都有可能是风情街的马仔。
就连校园穿着校服的青年也不可避免。
生活在这里的男人,从出生起就只有一个命运,要想生活在这里就得—掌握枪。
至于掌握枪是保卫国家,还是欺负百姓都无所谓,只要有枪,就有绝对的话语权,就是一切至上。
叶初夏看着偏了偏头一切,无法直视。
上天给了她一副菩萨心肠,但没有给她金刚身体。
准备转身离去,就被那位拿着AK47枪的学长叫住了,朝她吹了几个口哨,“哟,这不是住在风情街附近那位交际花的女儿吗?”
交际花说的就是宋秋离——叶初夏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