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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感悟抖音热门 全集》精彩片段
鞋,然后抬头对他笑了笑,笑容轻松:“鞋合不合脚,自己知道。
穿得不舒服的人,去哪里都不会舒服。”
他沉默了,没再坚持。
我转身,朝包厢门口走去。
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背上,但我一步都没有迟疑,也没有回头。
走进电梯,门缓缓合上。
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一个人。
我低头,看到鞋面上不知何时溅到了一小滴酱汁,红褐色的一小块,格外刺眼。
我从包里拿出纸巾,弯腰,轻轻擦拭。
酱汁的油渍印在鞋面上,擦不掉了。
有些东西,留下了痕迹,就再也抹不去了。
我直起身,看着电梯壁映出的模糊人影。
心里很平静。
这顿饭,不是什么旧情复燃的开始,也不是什么尴尬的重逢。
这是一场迟到的告别。
我的告别。
只是看他的样子,大概还不知道。
3、 告别红鞋离开和平饭店那天,我没回家,径直拐上了一条不熟悉的路。
高跟鞋敲在石砖上,发出清脆又固执的声响,一步,一步,好像要把心里的什么东西也敲碎。
夜深了,路灯出奇得多,一个接一个,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又在我走过后,把它迅速缩短,像个捉摸不定的鬼祟玩意儿,紧紧跟着。
这双鞋,当初买它就是个错误。
果然,走了不到十分钟,脚后跟钻心地疼。
每一步都像踩在碎玻璃上。
我停下来,靠着墙,感觉额头都冒汗了。
附近正好有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灯火通明。
我推门进去,冷气扑面,稍微缓了口气。
买瓶冰水,我没立刻走,就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顾不上什么体面,小心翼翼把脚从鞋里解救出来。
动作慢得像拆炸弹。
<红色的鞋底边缘已经蹭掉了一层皮,露出底下的颜色。
脚后跟更惨,磨出一圈饱满的水泡,边缘泛着血红,看着就疼。
我抽出纸巾,轻轻沾了沾渗出的组织液,疼得龇牙咧嘴。
这狼狈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件事。
也是冬天,我们还没闹到最后那一步。
他难得有兴致,陪我去买鞋。
那家店在打折,我看中一双白色平底鞋,觉得舒服又百搭。
他当时皱着眉,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穿这个走我旁边?
太平淡了,没气场。”
我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还是笑了笑,听话地换了双旁边打折
嗒”声,一步一步,敲在心上。
路过一家饰品店,橱窗里亮着暖黄的灯,陈列着各种闪亮却廉价的首饰。
我想起他送过我的一个银质发夹,上面有颗很小的红石。
他说过,我戴红色好看。
那发夹现在不知躺在哪个抽屉的角落,被我刻意遗忘了。
人总是这样,费尽心思去爱,再用更大的力气去隐藏和丢弃。
出租车里,窗外的霓虹灯光影交错,飞速倒退。
这座城市永远沉默地看着,看着你笑,也看着你哭。
和平饭店门口,我停住脚,吸了口气,推门的手有点沉。
我知道他在里面。
他也一定想不到,我脚上这双鞋,是三个月前,看见他和那个女孩之后,立刻去买的。
有些东西的存在,不是为了实用,是为了在某个特定的人面前,能站得直一点。
包厢的门被我拉开一条缝,一股混杂着酒气和油烟的味道扑面而来,有点呛人。
他果然背对着门坐着,那个背影,我太熟悉了。
我放轻脚步走进去,感觉像在重蹈覆辙,踏进一个不愿醒来的梦境。
2、 旧情重逢“你终于来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连头都没转,声音不大,却清晰地穿过席间的喧闹。
我定了定神,走过去,在他右手边的空位坐下。
紧挨着他的左边,坐着另一个女人,一身露背的旗袍勾勒出窈窕的身形,脸上扑着厚厚的粉,笑容刻意,带着不自然的弧度。
她目光扫过我,带着审视的意味,从头到脚看了我一遍,然后朝我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最近还好吗?”
他终于转头看我,隔着桌上升腾的热气。
他的语气熟稔得过分,仿佛我们昨天才见过,而不是隔了整整三个季节,外加一段不算短的过去。
“挺好。”
我点头,声音平稳。
把随身的小包放在膝盖上,手指下意识地压了压裙角,挺直了背。
酒店的灯光昏黄,吊顶上的琉璃灯罩投下沉闷的光影,时间在这里似乎流淌得格外缓慢。
桌上菜肴丰盛,八菜一汤,香气混杂。
他没再看我,低头专注地剥着一只虾,动作熟练依旧,指尖很快沾上了油亮的酱汁。
剥好后,他很自然地把那只完整的虾仁放进我面前的白瓷碗里。
“记得你以前最爱吃这个。”
他语气随意。
我垂眼看着碗里那只虾,白嫩的
你昨晚穿的红鞋很好看。”
指尖悬在屏幕上方,没有动。
这句话,多么熟悉。
曾几何时,这样的话是我的糖,是我的兴奋剂。
他说我好看,我便觉得自己光芒万丈。
他说我性子直,容易得罪人,我就学着说话前先在心里绕三个弯。
他说两个人在一起,平平淡淡才是真,少点争执,我就把所有不满和委屈都咽进肚子里,扮演一个温顺平和的女朋友。
我以为那是爱,是包容。
很久以后才明白,他只是在用他的喜好打磨我,想把我变成他橱窗里那个完美的、符合他审美的娃娃。
现在,我不想再扮演任何人了。
疼了就该皱眉,饿了就想吃东西,哪怕吃相难看。
穿磨脚的红鞋,就算疼得龇牙咧嘴,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中午去超市补充冰箱,回来时在电梯口遇见楼下的小姑娘。
她手里提着两杯奶茶,见到我眼睛一亮:“姐姐,昨天看到你穿的红鞋,太好看了!
我今天也去买了一双差不多的。”
她兴奋地把脚往前一伸,一双崭新的红色高跟鞋,款式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鞋面光洁,没有一丝褶皱。
“好看是好看,”我弯腰打量着那双鞋,又看看她的脚,“穿上走路,脚受得了吗?”
她用力摇头,脸上的笑容像刚出炉的面包,蓬松又明亮:“不疼啊!
我觉得挺舒服的!”
我直起身,也笑了:“舒服?
那是你还年轻,脚皮都比我厚实。”
她眨眨眼,似乎没太理解我的意思,低头吸了一大口奶茶,含糊地说:“可能吧。”
看着她蹦蹦跳跳转身回家的背影,我忽然觉得,她其实一点也不像当年的我。
我穿上那双红鞋时,心里是忐忑的,带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刃上,笑容也是紧绷的,生怕一不小心就露出破绽。
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晚上洗完澡,我坐在阳台上吹风。
对面楼里亮着星星点点的灯火,窗户格子里上演着一幕幕无声的生活剧。
有人在厨房忙碌,有人影在客厅晃动,似乎在争吵,还有人在阳台晾晒衣服。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有场难打的仗。
我把那双磨脚的红鞋拎出来,放在阳台角落的空地上。
月光洒下来,落在鞋面上,反射出暗哑的光。
它静静地待在那里,像一个
子。
昨夜的露水很重,细密地布满了鞋面,微微反着光,倒真像哭过一场。
“湿过的红”,我脑子里冒出这个词,一种沉淀下来的,带着水汽的哀伤,比崭新时的鲜亮更戳心。
我走到书桌前,拉开抽屉,拿出那个有点掉漆的旧木盒。
里面是我的“遗址”,装着一些信,几张皱巴巴的发票,还有一叠照片,有些场景我已经忘了是在哪里,丢了哪段记忆。
最上面那张,是我们在厦门鼓浪屿拍的合影。
照片上我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碎花裙,咧着嘴笑,眼睛弯成了月牙,旁边的人微微扬着嘴角,眼神却飘向别处,有点心不在焉。
那时候的我,傻气冲天,以为他肯陪我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去旅行,就是顶顶在乎的表现;以为他皱着眉说“你不哭闹的时候还挺可爱的”,是在真心夸奖。
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品出味来,有些男人不是喜欢安静本身,是嫌麻烦,不想听那些会让他们不舒服的真话。
他只是需要一个不给他添麻烦的“可爱”摆件。
我把照片塞回一堆票据下面,不想再看。
翻开摊在桌上的日记本,笔尖悬了一会儿,写下一句:“我们都在对方记忆里活过,但我的版本已经更新,不再是你存档里的那个样子。”
刚放下笔,手机在桌上震了一下,屏幕亮起。
是他。
信息很短:“你还记得我们在厦门走丢那次吗?
天黑了,你急得像没头苍蝇,到处找我,结果我就在街角买椰子呢……”我盯着那行字,没动。
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
那天晚上,我在陌生的小巷里一边哭一边喊他的名字,手机快没电了,怕他找不到我,更怕他根本没在找我。
整整两个小时,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长。
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悠闲地吸着椰汁,看到我通红的眼睛,第一反应是笑:“你怎么搞的?
这么紧张干嘛,我就在这儿买个东西,多大点事。”
后来在酒店,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声音都在抖:“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走丢了会怎么样!”
他靠在床头,一脸莫名其妙,甚至有点不耐烦:“你是不是又开始敏感了?
多大的人了,还能真丢了不成?”
看吧,在他的记忆里,那是一段“你太紧张”引发的“搞笑插曲”,他甚至可能觉得有点可
爱,像在逗小动物。
而在我的记忆里,那是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心脏被捏碎的冰冷。
我们从来不在同一段回忆里,只是活在各自加工处理过的投影中。
他的版本里,我是个小题大做、情绪不稳的女朋友;我的版本里,他是那个冷眼旁观我惊慌失措的陌生人。
我按灭了手机屏幕,没回。
没什么好回的。
争辩无意义,解释是浪费。
走到穿衣镜前,镜子里的人看着有点陌生。
三十岁,眼角还没有明显的纹路,但眼神确实变了。
曾经那种带着点讨好、又藏着雀跃的光彻底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平板的平静,或者说,是疲惫后的清醒。
我确实不再是你记忆里的样子了。
那个会因为你一条信息就心跳加速,会因为你一句敷衍的安慰就瞬间原谅的女孩,已经下线很久了。
我不会再等谁回头,我自己也不会再回头看。
我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灰色羊毛套头衫穿上,没化妆,素着一张脸,抓起钥匙和手机就出了门。
楼道里很安静,阳光透过顶楼的气窗斜斜地打下来,落在一尘不染的地面上,也落在我身上。
我一步一步下楼,脚步很稳,每一步都像踩实了,踩在过去那些湿漉漉、痛过的记忆之上,把它们压得更深,更平。
街角的咖啡店刚开门,没什么人。
我推门进去,点了单:“一杯美式,最苦的那种,谢谢。”
咖啡师看了我一眼,没多问。
热气腾腾的黑咖啡端上来,我抿了一口,舌尖立刻被浓重的苦味占领。
但这苦味并不让人难受,反而很提神,很真实。
甜的东西,现在尝起来总觉得腻,带着虚假的抚慰。
苦,才是我眼下唯一能坦然接受的味道。
我从旁边的盒子里抽出一张餐巾纸,摊平,用自带的笔在上面写了一句话,写完,对折,再对折,塞进了随身带的日记本里。
“愿下次你提起我,不会只记得我穿红鞋哭鼻子的样子。”
我还有很多面貌,它们不是为了取悦谁而存在。
而你,也早已不是我人生故事里需要特别标注的角色了。
故事当然会继续,主角换回我自己,独角戏也挺好,至少台词可以自己说了算。
我端起咖啡,又喝了一口,嗯,这苦味,后劲还挺足。
6、 自由脚步一周后,春光正好。
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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