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书和秦斯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下乡,娇知青嫁糙汉成万元户小说》,由网络作家“阿禾”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其他小说《重生下乡,娇知青嫁糙汉成万元户小说》,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沈书和秦斯,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阿禾”,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孤单?”“书和,别怕,我来陪你了。”陆怀文双眸慢慢闭上,嘴角带着笑意,双手慢慢垂下......“怎么了?”温明月看着陆予和红着眼睛,问道,还以为陆予和被公公骂了。陆予和抱住了温明月,把方才陆怀文说的话告诉了温明月。“不好!”温明月听了一会儿之后,忽然惊呼,然后拉着陆予和冲上了楼,来到了陆怀文的书房,敲了......
《重生下乡,娇知青嫁糙汉成万元户小说》精彩片段
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西亚书香》书号【1034】
“不清楚,不清楚,不清楚就去查,我养你们是吃闲饭的吗?”秦思禾怒吼道。
秘书立刻说道:“是,总裁。”
之后几天,斯和集团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秦思禾亲自给了陆氏集团的总裁陆予和打去了电话,但是最后也就是陆予和寥寥几句,甚至也不告诉秦思禾为什么要针对斯和。
一个月后,斯和集团向法院申请了破产,一夜之间,斯和不复存在,这个消息引发了举国上下的关注,因为斯和在全国算是排得上名的,可是仅仅一个多月的功夫,竟然消失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实在是太可怕了。
众人也在猜测斯和集团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
秦斯在他们搬离别墅的时候,不小心从楼上摔了下去,摔成了半生不遂,终生只能在床上度过。
江今禾在照顾秦斯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而去世了。
秦思禾一直在找工作中碰壁,不知道是不是有人交代了什么,几乎没有一家公司愿意用秦思禾。
秦家可以说是非常倒霉了。
陆予和把这些情况全部告诉了陆怀文,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半晌之后才说道。
“予和。”
“我在。”
“等我死后,把我埋在书和的旁边。”陆怀文的声音似乎苍老的许多。
“爸。”陆予和的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陆予和是陆怀文从福利院领养回来的孩子,当年他四岁,而且他原本的名字叫做天佑,但是陆怀文把自己领养回来之后带自己去改了名字,改成了陆予和,等到陆予和长大之后才明白这个名字的含义。
陆予和也可以叫做陆与和。
后来也在接受公司的过程中知道了沈书和这个人。
也知道了自己的爸爸喜欢沈书和。
也明白了为什么陆怀文这一生不曾娶妻的原因。
陆怀文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将名下的财产分为了三分,一份留给你,一份给明月,一份你帮我以沈书和的名义捐给慈善基金会。”
希望书和下辈子不用那么苦了。
明月就是温明月,陆予和的妻子。
“我希望你记住,今后永远不要辜负你的妻子,还要继续将公司每年分红所得的百分之三捐给慈善基金会。”
陆予和的声音有几分哽咽:“我知道的,爸。”
“你先下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坐一会儿。”陆怀文说道。
陆予和深深的看了一眼陆怀文的背影,充满了悲戚,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等到陆予和走了之后,陆怀文的眼神慢慢的变得悠远。
“书和,对不起,我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对付了他,你会怪我吗?怪我也没关系,等我下去了你再来骂我吧。”
说着忽然嗤笑了一声。
“或许你都不知道我是谁了。”
“书和,你等等我好不好?不要那么快喝孟婆汤。”
“书和,下辈子,可以回头看看我吗?”
“书和,你一个人孤不孤单?”
“书和,别怕,我来陪你了。”
陆怀文双眸慢慢闭上,嘴角带着笑意,双手慢慢垂下......
“怎么了?”温明月看着陆予和红着眼睛,问道,还以为陆予和被公公骂了。
陆予和抱住了温明月,把方才陆怀文说的话告诉了温明月。
“不好!”
温明月听了一会儿之后,忽然惊呼,然后拉着陆予和冲上了楼,来到了陆怀文的书房,敲了好久里面没人回应。
这下陆予和也觉得不对劲了,将门推开。
看到的是陆怀文坐在落地窗前的背影,头微微歪着,双手自然垂下。
温明月瞬间红了眼,陆予和一个大男人更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别墅内充斥着悲伤的情绪。
“爸——”
——
“书和?别睡了,书和?”沈书和感觉到脑子晕乎乎的,周围好像还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好痛,感觉浑身上下都好痛,脑子也痛,心也痛。
“书和?这么烫,可千万别给烧坏了。”身边一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的女孩儿坐在沈书和的身边,脸色焦急。
“书和,先起来喝药,别睡了。”女孩着急的喊道。
沈书和慢慢睁开了眼睛,眼神逐渐清明。
“静兰?”
“你醒了?快把药给喝了,喝了再睡。”李静兰立刻端来了药,递到沈书和的面前。
沈书和看着眼前印着接受贫下中农的在教育,扎根农村干革命的大红标语的搪瓷杯,心中惊涛骇浪。
强忍着心中的激动,沈书和喝了药。
“得,你先躺着,今天已经跟队长请假了,我先去上工了。”看着沈书和喝完了药,李静兰也该去上工了。
“好,谢谢你静兰。”沈书和不动声色的说道。
“客气啥。走了。”
说完李静兰便离开了。
沈书和躺在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看着屋内得装饰,墙上的大红标语,毛爷爷的画像,陈旧的木板桌这些都是那么熟悉。
这不就是她当年下乡的时候住的地方吗?
沈书和转头看着床头边上挂着的陈旧的日历本,厚厚的一本,上面赫然显得是1974年6月25日。
1974年,沈书和下乡的第一年。
为什么她会发烧,是因为昨天她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被一个男人揪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是秦斯。
也是因为这一次救命之恩,她和秦斯慢慢的接触熟悉了起来。
自己也因为秦斯的遭遇和性格所感动,爱上了秦斯,后来她不顾亲人朋友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嫁给了秦斯。
带着秦斯走出了这个乡村。
曾经她以为秦斯是爱她的,因为他从不和自己红脸,从来不和自己争吵,她以为那是爱,现在看来,或许就是因为不爱,所以才不会在乎,才不会争吵。
秦斯!
现在她回来了,这一辈子,她不会再喜欢秦斯了。
她不会再做任何人的替身了,秦斯,有本事你就自己走出这里吧。
我沈书和不会再帮你了。
沈书和闭上眼睛,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么这一次她肯定要好好的珍惜。
什么狗男人都去死吧,她要为了自己而活!
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西亚书香》书号【1034】
躺了几天,沈书和接受了自己重返十七岁的事实,身体也渐渐好转了。
“书和,你确定今天可以上工吗?”李静兰看着沈书和还略显苍白的脸。
不得不说沈书和是好看的,精致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脸,如今更是多了几分病态的美。
“我可以,我已经好了。”沈书和笑了笑,十分感激李静兰。
李静兰比自己大了一岁,也比自己早一年下乡,当初李静兰在知道自己和秦斯在一起之后是反对的,但是当时自己沉浸在秦斯对自己温柔之中,根本不听别人的话。
所以当时就和李静兰慢慢的疏远了,现在才知道,李静兰是真的对自己好。
“那就好。”李静兰也放心了。
知青所里面有八名知青,四名男知青,四名女知青,都是上面分配好的。
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她们是两两住在一个屋子,李静兰和沈书和住在一起,屋子里面有两张一米五乘一米八的小床。
李静兰和沈书和收拾好之后,就出门准备用过早饭之后就去上工。
刚出门,就听到另一个女知青怒气冲冲地说道:“我们还怎么吃,你告诉我?”
李静兰和沈书和对视了一眼,“今天早上是洛晓霜做早饭。”
这个年代的早饭其实很简单,就是一锅的玉米糊糊,然后加上一个土豆。
这就是一天的早餐了。
而且她们的粮食是由一定的数量的,大家放在一起,每天规定了只能做那么多,做完之后,平均分配。
这样的话既能保证自己不会乱吃,也能保证粮食够用。
沈书和记得这个叫做洛晓霜的女孩,和自己一起来的,家里是挺有钱的,不知道为什么会下乡来。
事实上她家以前也很有钱的,开公司的,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了,所以家里就倒闭了。
自己则被分配到了这里当起了下乡知青。
“你凶我干什么,我本来就不会做饭,我在家里都是阿姨给我做饭的。”洛晓霜嘟着嘴,一脸不满地说道。
四个男知青站在那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毕竟对方还是个女孩子,但是自己今天的早饭又吃不了了。
“怎么了?”李静兰和沈书和上前,李静兰开口询问。
李静兰算是比较有资历的,所以说话都比较好使。
“李知青,你看,洛晓霜都干的什么啊,这个我们今天还怎么吃啊。”方才大骂洛晓霜的女知青叫做刘红锦,和李静兰是同一年来的。
刘红锦平时就喜欢和洛晓霜对着干,但是洛晓霜人长得小,虽然有点大小姐脾气,但是人家有钱,所以知青所里的人都不会怎么大声跟她说话。
只有刘红锦,第一天还好好的,还特别殷勤,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刘红锦大呼小叫起来了。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是沈书和知道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刘红锦一开始看中了洛晓霜家里有钱,希望能在她身上得到点什么。
但是洛晓霜虽然是个大小姐,但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知道了刘红锦的心思之后就非常直白的拒绝了。
然后刘红锦就开始针对洛晓霜了,这个还是自己和洛晓霜交好的时候,洛晓霜跟自己说的。
至于为什么会和洛晓霜交好,其中还少不了秦斯。
沈书和和李静兰往前跨了一步。
看着铁锅里面的玉米糊糊,已经不能叫做玉米糊糊了,不过确实是糊了。
“没关系,我可以弄好,谁来帮我烧个火?”沈书和抬头说道。
“书和,你确定吗?”李静兰拉住了沈书和,眉宇间染上了几分担忧,若是没有得吃,她们就算是饿肚子也不会牵连到别人,顶多是责怪几声洛晓霜,但若是沈书和揽了下来那就不一样了。
沈书和笑了笑:“放心吧,静兰,十分钟左右就好了。”
“沈知青,我来帮你烧火吧。”一个男知青举手说道。
“好,谢谢。”说着,沈书和拿起一个做饭的锅放到了几块板搭建的砖灶台上,然后说道。
“刘知青,麻烦你烧火吧。”
刘志点头:“好。”
然后众人就看到沈书和拿着勺子把做坏的玉米糊糊一勺一勺的蒯到了锅里,用力的按平,一样的步骤来回十几次。
终于把一锅玉米糊糊给弄完了。
知青们看着沈书和一点一点的将方才放进锅里的玉米糊糊给翻了一面,方才还一言难尽的玉米糊糊忽然变得香甜起来了。
十分钟过后,全新的玉米烙饼新鲜出炉了。
“沈知青,你也太厉害了。”刘志看着做好的玉米烙饼,由衷的夸赞。
“没有,只是以前学过一点,只可惜没有富强粉,味道可能一般。”
“没事没事,已经很好了,看着就很好吃。”
“大家都分一分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工了。”李静兰松了一口气,招呼着知青们将做好的烙饼分了一下。
然后大家心满意足的拿着烙饼,跟沈书和道谢之后就去上工了。
刘红锦不满的哼了一声,拿着烙饼也走了。
沈书和置若罔闻,和李静兰一起准备去上工。
没一会儿洛晓霜也追了上来。
“沈书和,你还挺厉害啊。”洛晓霜看着沈书和,眉眼带着笑意,并没有什么恶意。
洛晓霜其实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虽然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家教和三观都是很好的,人也挺善良的,古灵精怪的,还记得洛晓霜有个青梅竹马,洛晓霜下乡一年之后就离开了,后来自己创办公司也有洛晓霜的帮助,反正洛晓霜人还是挺好的。
“没有,从前学过罢了。”其实二十岁之前的沈书和厨艺并不好,嫁给秦斯之后,沈书和将公司交给秦斯打理了之后,才开始慢慢的学会了下厨,学会了做各种好吃的,就是为了能给秦斯吃。
要知道,她曾经也是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只是没想到。
“沈知青,好巧。”忽然一道声音传来。
沈书和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让她熟悉又憎恶的身影。
秦斯!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