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朔魏行山的现代都市小说《精品禁区猎人》,由网络作家“都市猎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禁区猎人》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林朔魏行山,讲述了遍,需要一个多月。可不管怎么走,龙王祭只能一场一场进行,顺序是个问题。几乎每个村子,都想先办龙王祭,这样他们觉得福气更好。考虑到山民们的这种需求,龙王使者只能每年改变一次路线,尽可能做到雨露均沾。这里没有手机,联系不方便。于是每年八九月之内,这种铃铛声,就会在外兴安岭的群山峻岭中响起。山民们要是在山里打猎砍柴时听到了,......
《精品禁区猎人》精彩片段
《禁区猎人》由都市猎人所撰写,这是一个不一样的故事,也是一部都市、都市脑洞、全篇都是看点,很多人被里面的主角佚名所吸引,目前禁区猎人这本书最新章节第1148章 终章 好久不见,禁区猎人目前已写3855661字,禁区猎人都市、都市脑洞、佚名都市、都市脑洞、书荒必入小说推荐!
书友评价
后面的实在看不下去了,果断删了
这本书前三分之一能看,后面就是浪费时间了,简直是虎头蛇尾。
写的丝丝入扣,精彩纷呈,少见的我喜欢的好书
明知是个虚拟的故事,但也为作者的神来之笔而惊叹!因其思维敏捷逻辑合理而叹为观止!赞了!
取两个老婆也就算了,取完直接放飞自我了去神农架干嘛去的,教书和女老师谈情说爱。前期没话说,后面你是禁区猎人还是少女杀手。男主从开篇看是个做事稳当,杀伐果断的人。还不如从白首飞尸直接完结
所以暂时不准备看,以后空闲了再看
不过最后一个故事紧张感没之前的足了
ennn还是都市猎人好看,龙城,狗城,白麂子
情节起伏跌宕,扣人心弦中偶尔幽人一默。不失为很好作品。望再接再厉,书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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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试读
疤脸汉子解下自己背上的秦弩,却不着急上弩箭。
他继续抬着头,看着上面那只老鹰。
天上的老鹰,看上去比黑点大不了多少。
其他五个壮汉看到疤脸汉子把弩拿下来要打鹰,心里也是一阵跃跃欲试,摸了摸身上挎着的枪。
不过他们对自己的枪法,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这个距离下,一枪放上去能保证不丢脸的,只有疤脸汉子。
“头儿,怎么还不动手?”其中一个壮汉问道。
“小子,我教你一手。”疤脸汉子淡淡说道,“你别看这老鹰好像飞得慢慢悠悠的,那是错觉,它其实非常快。无论是用枪还是用弩,在这个距离下,不先吃透它怎么飞,那是打不着的。”
“鹰在天上那还不是随便飞啊,还能知道它怎么飞?”那壮汉问道。
疤脸汉子没有回话,继续抬头观察了一会儿。
然后,他把手上的秦弩往地上一放,双脚踩住弩的弓弦,双手抓住弩臂一提,“咔擦”一声,给弩上了弦。又从背后抽出一支两指粗的弩箭,安装在弩槽里。
疤脸汉子抬头,举起手中这张巨型秦弩,几乎没有瞄准就扣动了扳机。
“嘣”地一声,那枚两指粗的弩箭就上了天。
其他五个壮汉从地上看去,只觉得那枚弩箭一开始快若闪电,几乎猝不及防。
等目光捕捉到它时,却发现它已经慢了下来,而且上升的速度越来越慢。
而且这枚弩箭的位置,距离天上那只鹰,也差了不少。按老鹰目前的飞法,八竿子打不着。
五个壮汉仰头看着,觉得这一发要落空,心里已经在盘算一会儿怎么安慰疤脸汉子了。
这家伙脾气不太好,急了真会杀人。
这枚弩箭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上升势头越来越慢,逐渐开始晃晃悠悠。
眼看去势已尽,箭头开始不断颤抖,就要往下掉了。
偏偏这个时候,天上的那只老鹰一振翅膀,转了个大弯。
一声鹰唳传来,这只老鹰居然被射了个对穿!
五个壮汉抬头看着这一切,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这只老鹰飞得好好的,本来没什么事儿,可到最后关头偏偏一个转弯,就好像自己找到弩箭,撞了上去。
“头儿,你可真神啊!”
“头儿你怎么知道这只老鹰最后会拐弯?”
疤脸汉子没有回答,他把秦弩往旁边一扔,手一伸:“枪!”
天上的老鹰已经在往下掉了,可在老鹰上方,还有一只鸟!
这只鸟飞得极高,看上去就是一个小黑点。
它原本飞在老鹰的上面,一看老鹰被杀,马上一个爬升,此刻离地面更加远了。
身边的壮汉连忙把枪递到疤脸汉子的手里。
这是一杆装了消音器的AWM,英国货,外形硬朗而又简洁,无论威力还是精度,都在狙击步枪中数一数二。
疤脸汉子朝天举起这杆枪,这把原本发射需要支架配合的AWM,他仅用两条胳膊,就端得稳如泰山。
跟之前发射秦弩不同,这次他仔细瞄了瞄,这才扣动了扳机。
AWM枪口火光一闪,哪怕是装着消音器,听起来依然让人觉得心头一震!
天空中,一团黑色的羽毛炸裂开来。
……
……
……
“叮铃”
“叮铃”
外兴安岭的群山之中,传来一阵阵铃铛响。
这只铃铛拴在一头灰色毛驴的脖子下,随着毛驴在山道上走,左右摇晃,清脆悦耳。
这铃铛声,要是被这里的山民听见,必然喜上眉梢。
能在山里遇上龙王使者,那是一种福气。
这里的山民,七十多年前,都生活在以南,是北土生土长的农民。
当时逃难的农民,大部分选择往关内走。也有这么一小撮人,选择往北,渡过,进入俄罗斯境内,到这儿打住。
不能再往北走了,再往北是冻土,人是活不下去的,只能在这儿安家。
当时能逃到这儿的人不多,不过七十年繁衍生息,总算在这里扎下了根。
如今在外兴安岭这片茫茫群山中,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二十六个村落。
这些村子有大有小,最小的也有上百口人。
山民在这儿开枝散叶的这七十多年,龙王祭,慢慢成为这里的一种传统。
龙王祭没有固定的日子,倒不是这里的山民对这个大日子没有约定俗成的规矩,而是因为龙王祭的祭祀主持,只能由龙王使者亲自担任。
每年的八九月间,龙王使者开始游走在外兴安岭,就跟点一盏盏灯似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去主持龙王祭。
二十六个村子全部走遍,需要一个多月。
可不管怎么走,龙王祭只能一场一场进行,顺序是个问题。几乎每个村子,都想先办龙王祭,这样他们觉得福气更好。
考虑到山民们的这种需求,龙王使者只能每年改变一次路线,尽可能做到雨露均沾。
这里没有手机,联系不方便。
于是每年八九月之内,这种铃铛声,就会在外兴安岭的群山峻岭中响起。
山民们要是在山里打猎砍柴时听到了,上去问候,龙王使者就会把今年的路线告诉他们。
消息散布出去,等龙王使者慢悠悠走到了,村子里也就事先准备好了。
“叮铃”
“叮铃”
铃铛声在群山之间回响。
一身黑衣的老者,跟在灰驴身后,走得不紧不慢。
一边走,老者嘴里念叨着:“灰驴啊灰驴,还是你的日子好啊。喝得是山泉水,吃得是上好的豆料。你看看你这一身毛色,油光发亮。再看看我,形容枯槁、骨瘦如柴,这山道,走得我是头晕眼花呀。”
“什么,你说我可以骑上来省点儿力气?”
“哎呦,不行啊,万一被人看见怎么办?”
“人家猎人,卖得是能耐。我们这一支,当年虽然也风光放过,现在,只能卖惨啊。”
“哪怕你是一头驴,我也只能当老爷一样的供着。”
“我还得不断地跟你说话,让别人以为你听得懂。”
“人心隔肚皮啊,我要是不能做得面面俱到,谁信我呢?你说是吧?”
“其实你这头驴蠢得很,跟咱龙王差远咯。”
“倒也不能怪你,你才几年道行呢?”
“哎,不说了,累死我了,歇会儿吧。”
老者牵过毛驴,在树上拴好,自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日子混得,吃都快吃不饱了。”
老者从自己腰间取出一个皮水囊,仰头喝了一口水,含着漱了漱口,这才依依不舍地咽下去。
就在这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声鹰唳。
老者顺着声音一看,神色不由得一紧。
一只老鹰被人射下来了。
紧接着,老者看到了更高的天空,有一个小黑点也掉了下来。
这个小黑点在空中快速下落,老者很快就看清了,那是一只黑色的八哥。
那只八哥鸟在空中打着旋,正好掉在老者栓驴的树上。
这是一株几十年的山杨树,又高又密,这只鸟在树的枝叶之间撞来撞去,最后一头栽在老者面前。
老者赶紧看了看身边的驴。还好,驴没被惊着。
再仔细回过头来看看这只鸟,老者的神色凝重起来。
这只鸟,他有印象。
之前在龙行沟,他被一群人堵上过,为首的,是一个林家的后生。
这后生得了林家的真传,不好惹。
不过毕竟年纪太轻,自己一顿忽悠,也就蒙混过关了,当时还顺手给了林家后生一个情报。
当时老者嘴里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其实早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寻思着万一不行怎么脱身。
结果他发现旁边的树上,停着一只八哥。
那只八哥他印象很深,因为他之前在外兴安岭从没见过,长得又漂亮,十有八九,是那个林家后生的。
而眼前这只八哥,应该就是那只。它头上的这搓金毛,错不了。
老者伸出手去,把这只八哥鸟抱了起来。
有心跳,还活着。
再检查了一下身上,肚子上黑糊糊的,毛全被烫掉了。
“枪伤啊。”老者嘀咕了一句,“还好,没直接打中,擦过去了。”
这时候,老者的东北方向,树叶沙沙响。
老者根本不用看,就知道是有人没走山道,直接用开山刀翻山过来了。
听动静,人还不止一个。
“呦,你这只鸟还有人追杀呢?”
老者看了一眼手里的八哥,轻声自语了一句。
他稍稍犹豫了一下,随后似是打定了主意,把这只八哥揣进了自己怀里。
老者走到自己的毛驴身边,弯腰解下驴脖子下挂着的铃铛,用棉布包好了放进褡裢里,再解下驴的缰绳,轻轻一跃跨上了毛驴。
“驾!”
灰驴愣了一下,没动弹。
它这辈子都没被老者骑过,一时三刻有点懵。
“哎呦,你可真是我祖宗!”
低声说了一句,老者回身一巴掌拍在灰驴屁股上。
灰驴吃痛,终于开始一路小跑起来。
“快些跑,快些跑……”
老者一边在灰驴身上颠着,一边说道:“驴祖宗,咱以后能不能混碗饭吃,可就靠你了。”
小说《禁区猎人》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看到那只喜鹊,让金秉焕的心情放松了不少。
他轻手轻脚地穿过了这片树林。
很快,他觉得有些头晕眼花。
今天是个大晴天,中午山间的温度达到了三十摄氏度。
金秉焕在山间攀爬着,剧烈运动,全身又让密不透风的蛙人装包裹着,他已经快中暑了。
他不敢喝水,因为一旦喝水就会大量排汗,止汗剂很快就会失效。
在见识了那一箭之威后,哪怕是在这个距离,他都不敢掉以轻心。
好在现在,距离那个隐蔽的山洞,已经很近了。
那只喜鹊一直跟着自己,在枝头上叫唤着。
那种悦耳的鸟鸣,似是给了金秉焕无穷的动力。
“一定可以回去的,一定可以。”
金秉焕在心里默默念着,终于推开了那块当做遮蔽物的岩石。
岩石下,露出一个半人高的洞口。
里面黑漆漆的,有阵阵凉风吹出来。
这个洞里有足够自己十天使用的食物和淡水,空间也很宽敞,金秉焕觉得自己得救了。
他回头一看,发现那只一直跟着自己的喜鹊,已经飞走了。
他心里微微有些遗憾,不过很快又乐观起来。
也许,它很快又会飞回来的。
金秉焕的想法没错,半个小时不到,这只喜鹊果然回来了。
奇怪的是,跟这只喜鹊一起回来的,还有一只八哥鸟。
金秉焕不得不承认,这只八哥鸟很漂亮,比韩国的国鸟喜鹊还漂亮。
全身乌黑发亮,头上的那搓金黄色的羽毛,就跟皇冠似的。
就在金秉焕闭上眼,打算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一下子怒目圆睁,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虽然之前距离很远,但这只八哥,他其实见过!
…… …… …… 在丛林里,一个隐藏得很好的狙击手,无限等同于一个死神。
而一个暴露了的狙击手,那就是一根棒槌。
一个多小时候后,魏行山他们带着一具尸体回来了。
四个汉子一身汗水,好在身上没什么伤。
跟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小八。
八哥鸟飞回林朔的肩头,说道:“这小子倒是挺干脆,发现自己被堵在山洞里,就直接自杀了。”
“便宜这小子了,死得倒是痛快。”
魏行山把肩膀上扛着的尸体往地上一扔,喘着粗气说道,“本来是扔进江里喂鱼的,不过我想林先生可能认识他,就把他尸体扛回来了。”
众人陆续从帐篷里出来,这群人不是雇佣兵就是生物学家,要么就是林朔这样的猎人。
对于死尸,他们早就司空见惯了。
何子鸿还直接上了手,他蹲下来翻了翻尸体,检查了一下太阳穴上的伤口,随后说道:“亚洲男性,年龄在二十九岁到三十三岁之间,死亡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一会儿我会采集他的基因,可惜我身边没有相应的设备,只能等回到研究会后,才能用基因库分析他的身份。”
说到这里,何子鸿看了一眼林朔:“如果林先生或者魏队长认识他的话,那我们就省事多了。”
“我不认识他。”
林朔摇了摇头。
“我也不认识这个人。”
魏行山说道,“不过他临死前,我听他躲在山洞里喊过几句话,好像是韩语。”
“韩国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Anne这时候说道,“他应该是受雇佣的,情报是别人提供的。”
“嗯。”
林朔回想起树干上哪行歪歪斜斜,比小学生写得还难看的字体,认可了Anne的判断。
“不过,既然是受别人雇佣的,那应该就不止他一个人。”
Anne忧心忡忡地说道。
何子鸿听了脸色一变:“Anne小姐,你判断,这里附近还会有枪手?”
“十有八九。”
Anne叹了口气,“目前这件事没头没尾的,他们的目标显然还没达成。
而且他们既然知道林先生的存在,那就绝不会只派一个人来达成他们的目的。”
“那可怎么办?”
何子鸿急道,“到底是谁想对付我们?”
“老头儿,这个你甭担心了。”
小八说道,“八爷我已经放话出去了,你就等消息吧。”
小八这句话刚说完,众人就听到一声鹰唳。
一抬头,众人发现营地上空,有一只老鹰正在不断盘旋。
林朔微微一眯眼,认出了这只鹰。
就是那只被小八一巴掌扇到石头下的黑耳鸢。
这只老鹰没飞下来,在天上一直盘旋着,一声一声地叫着。
小八听了一会儿,嘴里也发出一记鹰唳声,腾空而起。
这两只鸟就开始在营地上空不断盘旋,就跟人一边散步一边聊天似的,鹰唳声不绝于耳。
十分钟后哦,小八下来了,郁闷地说道:“这只鸟有点儿笨,话都说不清楚。”
“它说什么了?”
Anne问道。
“它说它刚才在这里附近飞了一大圈,发现这里附近,有好几个人都趴着,一动不动。
再远一点的地方,还有一队人在山里走。”
“能具体一点嘛?
具体方位在哪里,有几个人?”
“婆娘,你就别难为它了,它毕竟是只鸟。”
小八说道,“它的概念里可没有东南西北,又不识数。
不过没关系,它会带我去看看的。
一会儿我回来告诉你们。”
“哦。”
小八正要腾空而气,却被林朔一把捏住了爪子。
“朔哥,怎么了?”
这只鸟一边扑腾着翅膀,一边问道。
“小心点。”
林朔叮嘱道。
“知道了。”
…… 这天下午,六个身穿迷彩服、荷枪实弹的壮汉,正在密林间走着。
其中为首的一人,身高一米八左右,身体的厚度和宽度异常惊人,整个人就像木墩子一样壮实。
他的脸上,有一道从左眼眉骨一直延伸到嘴唇边的伤疤,似是爬了一只肉色的蜈蚣,狰狞可怖。
他的身后,背着一张巨大的秦弩。
这张秦弩的两条弩臂有人的胳膊那么粗,两边各长一米,背在他身后,就好像一双张开的翅膀。
这群人五天前陆续抵达蒙古国境内,汇合之后坐上三艘快艇,沿着黑龙江直抵贾林达。
到了中俄边陲小镇贾林达后,他们开始分散。
其中一部分人,埋伏进了外兴安岭等待指令,另外一部分,也就是这六个人,另有一个重要的任务。
那就是在某处山峰顶部,建立一个临时的信号基站,以便于彼此之间的通讯。
这个信号基站,是目前全世界最先进的军用通讯设备,是美洲某国军工的最新产品,外观非常隐蔽,信号范围可达一百公里。
到达预先计划的山峰,再建立好信号基站,这些事情忙完,已经是今天上午了。
这三天扛着设备跋山涉水的,六个壮汉几乎累脱了型,刚刚把通讯建立起来,就接到了一条不太好的消息: 那个距离目标队伍最近的狙击手,居然提前开枪了。
而且他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后就被对方找到,被迫自杀。
“我操他娘的韩国棒子。”
疤脸汉子这一路都是骂骂咧咧的,“临死前最重要的一条信息,说得居然是韩语。
这他娘谁听得懂?”
“头儿,您消消气。”
身后一个壮汉说道,“我在韩国待过两个月,说不了韩文,但勉强能听懂几个词。”
“那他到底说了什么?”
“他说得太快了,我基本上没听懂。”
“你小子是在逗我玩是吧?”
疤脸汉子掏出别在大腿外侧的手枪。
“别别别!”
身后那壮汉慌了,“我听懂了其中一个字!”
“什么字?”
“鸟。”
“鸟?”
“对,鸟。”
“你玩鸟去吧!”
疤脸汉子拉开了手枪的保险,把子弹顶上了膛。
“头儿!
真的是鸟!”
壮汉都快哭了,“发音有点像‘词耶’,念快点儿。”
“好像是有这么个音。”
疤脸汉子点了点头,脸上的肌肉抖了抖,似是想起了什么,“听上面说,那个人身边,确实跟着一只八哥鸟。”
疤脸汉子正喃喃自语着,遥遥传来一声鹰唳,他顺着声音一抬头。
湛蓝的天空里,有只黑影在盘旋,看形状是只老鹰。
疤脸汉子稍微思考了一下,用手搭了个凉棚,仔细地看了看天上这只老鹰,随后脸上闪过一丝狞笑: “倒是聪明,知道躲在鹰上面。”
说完这句话,他一伸手,把背上的秦弩取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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