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程景默于向念的现代都市小说《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高质量小说阅读》,由网络作家“失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是作者“失而”的倾心著作,程景默于向念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她喜笑颜开的将东西放在桌上。“这是邱杨带给大家的礼物。”她拿起一瓶酒晃了晃,“爸,这是给你的。葡萄酒,喝了软化血管,防止心脏病!”于向阳轻嗤一声,“喝酒还能治病?诳谁呢!”她又拿起丝巾给赵若竹系上,“妈,这是丝巾,等会儿我教你几种不同的系法,搭配裙子衣服都好看。”于向阳:“这小气货,买这么大一点布料,连脖子都遮不住,能保暖?......
《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高质量小说阅读》精彩片段
就这样,两人又一次见面。
于向念还是那么的好看,程景默甚至觉得她比以前更漂亮了。
她穿着一身白色公主裙,头发微卷的披着,她本就生的白,打扮成这样,像是程景默在国外电影里看到的公主一样。
于向念那双含情带俏的眼睛瞥他一眼,冷淡的说:“你来了。”
连个称呼都没有,却是她第一次主动跟他打招呼。
饭后,于家顺和赵若竹跟他单独谈了话,问他有没有喜欢的人?
程景默摇头,“没有。”
赵若竹问他,“对念念的感觉如何?”
他回答不上来,那种感觉太复杂,而且时刻变换着。
仰望、讨厌、窥视、不甘、不敢······
赵若竹看着他想了半天也说不出的样子,笑了笑,“那我们就直话直说,我们想把念念嫁给你,你愿不愿意娶她?”
程景默老实说:“不知道。”
这个问题从他意识到于向念父母的意思后,他就考虑过,从来没想出答案。
“那你有想娶的人吗?或是有没有想过,你想娶的是哪一种类型的?”
“没有。”
他连结婚都没想过,直到意识到于向念父母的意思后,才考虑过于向念会不会嫁给他这个问题。
赵若竹说:“既然你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想娶的人,不妨考虑一下念念。现在的人呐,谁不是见几次面就结婚了,真正的了解对方,产生感情,也都是在婚后。”
“念念脾气是有些差,但本性不坏。作为她的父母,我们就想给他找一个能让我们放心的人,也许你会认为我们自私,让你那么优秀的青年娶她这个任性的大小姐。做父母的,为了自己的孩子,哪有不自私的。”
“但你也放心,即便你不愿意娶她,我们也不会为难你,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我跟老于也不是那样的人···”
“我愿意娶她。”程景默冷静的说出这句话。
“哈?”于家顺和赵若如一时惊愕的说不出话。
好一会儿,赵若竹才激动不已的说:“当然,婚后你们要是发现真不合适,也可以提出离婚,我们不勉强。”
程景默说:“我会照顾好她的,只要她不犯原则性的错误,我不会跟他离婚的,我会一辈子照顾好她的。”
他至今想不通,为什么当时一下子就答应了娶于向念。
他在赌吧!
反正也没有想娶的人,至少于向念曾在他的梦中一次次的出现过······
赵若竹突然就红了眼,她擦了擦浸湿的眼角说,“我就知道,我不会看错人!”
一个月后,程景默和于向念结婚了。
*
于向念头顶两顶帽子,围着一条丝巾,一只手拎着一瓶酒,一只手拿着两小个盒子回来了。
她喜笑颜开的将东西放在桌上。“这是邱杨带给大家的礼物。”
她拿起一瓶酒晃了晃,“爸,这是给你的。葡萄酒,喝了软化血管,防止心脏病!”
于向阳轻嗤一声,“喝酒还能治病?诳谁呢!”
她又拿起丝巾给赵若竹系上,“妈,这是丝巾,等会儿我教你几种不同的系法,搭配裙子衣服都好看。”
于向阳:“这小气货,买这么大一点布料,连脖子都遮不住,能保暖?”
于向念白他一眼,“丝巾,不是围巾,不懂别说话!”
她又指着那两顶帽子说:“这是给大哥和二哥的,西部牛仔帽,戴上可帅气了!”
于向阳:“切,不就是顶草帽,大哥厂里就生产着,还需要他给!”
于向念不奈何的说:“于向阳,说这么多话,喝杯水吧。”
“你不想你家里人?”她委婉的问。
“习惯了。”
说话间,已经走进了百货商店。
周日的商店人很多,每个柜台前都挤满了买东西的人。
程景默用粮票买了十斤面粉、二十斤米、十斤玉米糁子,又用糖票买了二斤白糖,用油票买了三斤香油,外加付了七块八角钱。
这都是他昨天刚领的工资和票,一个月的口粮。
于向念看着程景默从背包里拿出三个口袋装粮食,不禁问:“程景默,你一来就买这么多东西,待会儿怎么逛街?”
程景默顿住,“还要逛街?”
他以为进城就是来买东西的,再说了,现在不买,待会儿就卖完了。
于向念有些无奈的摆摆手,“买吧买吧。”
反正这城里又没什么别的商场、购物中心之类的,逛不逛也没差。
程景默拎着这些东西,被于向念拽到了卖布的柜台前。
犟不过于向念非得给他做衣服,程景默挑了一种最便宜的布,一块三角一米,可于向念不答应,说这种布摸上去就很粗糙,肯定穿着不舒服。
于向念买了跟小杰做衣服一样的布,花布和的确良布,每种布两米。
于向念拿出赵若竹给她的布票,被程景默拦了下去,他拿出昨天刚领来的布票,又加了十一块六角钱给售货员。
“我这里有,你的布票你留着,给自己做衣服。”他说。
于向念也不勉强,收回了自己的票,反正以后用得上。
她想给小杰买了一罐麦乳精,小杰正在长身体,家里又不能保证每顿都有蛋、肉、鱼这些东西,每天早上给他冲一杯,保证营养。
可麦乳精价格挺贵的,要十八块钱一罐,还没有票可用。
程景默没问一句,默默付了钱。
于向念又给小杰买了三斤大白兔奶糖、两斤糕点,糖票、糕点票都花了,还付了三块六角钱。
最后,于向念的目光落在了百货店刚进的两种口红上。
原主也有口红,可毕竟是涂在唇上的东西,于向念嫌弃,从没用过。
她想重新买两只,可考虑到口红也不便宜,要五块钱一支,她想了想,还是只买一只吧。
可在挑颜色上又犯难了。
现在的口红,也没个样品给人试色,问售货员,人家爱理不理的说:“玫红色和桃红色。”
于向念脑海里想象了一番两种颜色的区别,感觉都不怎么样。
身后的人突然一挤,程景默被挤得胸膛贴在于向念的后背上。
于向念后背一烫,这才反应过来,这里有个参谋呢!
她问程景默,“程景默,你说是玫红色的口红好看还是桃红色的口红好看?”
为了防止程景默说“都好看”,于向念又补了一句,“只准选一种。”
程景默刚到嘴边的“都好看”被生生咽了下去。
他哪懂什么口红啊?!
只能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玫红色和桃红色各是什么颜色,想了一遍,还是觉得都好看。
可于向念说只准选一种,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才说:“玫红色。”
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只桃红色的。”
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
程景默这种大直男说玫红色的好看,那选桃红色准没错!
程景默:“···”
什么意思?逗他玩?
于向念拿着口红,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
刚走到店门口,就将口红拧开,在手腕上涂了涂,看颜色。
这个颜色果然不错,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这个颜色好看吧?”
“丁大哥,再用点力···”
“快到了快到了,使劲儿···”
屋里,女人急促中带着喘息的声音,令人遐想。
屋外,一群妇女脖子伸的老长,耳朵恨不得贴在墙上。
程景默一身绿色军装,身体笔挺的站在门口,面无表情的看了众人一眼。
众妇女也看着他,表情古怪的对他一笑,那笑容分明在说:“程副团长,你头顶比你那军帽还绿呢!”
一妇女看着程景默站在门口好一会儿没动,急了,“程副团长,快开门啊!于向念那婆娘已经连着三天带男人回家了!俗话说捉奸捉双,要是让那奸夫跑了,你可就没理了!”
另一妇女也着急的附和,“就是!程副团长,这次我们给你作证,是于向念那婆娘不知检点,又懒又凶还偷男人,明天就跟她离婚!”
还有一妇女义愤填膺的说:“我早看出来这婆娘不是好人,平日里用鼻孔看人,逮谁骂谁,我们要趁此机会将这个社会主义的害虫彻底消灭!”
看着众人愤愤然的样子,程景默还是那表情,刚才犹豫的片刻时间,是他在考虑。
要是真是大家说的那种,于向念趁他不在,在家里偷人,这婚怎么也得离了!
他抬手刚推开门,那些妇女就争先恐后的挤进屋里,然后傻眼了。
卧室里,于向念和丁云飞两人一人抬着三门衣橱的一边,正使力的往墙角挪着。
她两鬓流着汗,鹅蛋小脸白里透红,雪白的手背上青筋都挣得清晰可见。
程景默最后进的屋,他一米八七的身高,从一众妇女的头顶看过去,也看到了卧室的一幕,他紧绷着的脸,缓和了一些。
于向念看到这么多人突然冲进来,有些惊讶。
更让她惊讶的是最后进来的那个男人,穿着一身绿色的军装,身形修长,小麦肤色的脸庞棱角分明,浓密的眉,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
长得特别帅气不说,他头顶还飘着一个蓝黄色的光圈。
不过就片刻的时间,她面色就恢复平静。
没什么奇怪的,她都能从新世纪穿越到这七十年代,再离谱的事,也能接受!
倒是丁云飞看到男人后,面色紧张,“程···程副团长。”
于向念听到这称呼才反应过来,她那便宜老公回来了!
她马上眼睛一弯,露出灿烂的笑容,娇气的声音里带着点抱怨,“程景默,你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早知道我就不麻烦丁大哥了。”
于向念长得漂亮,鹅蛋小脸,肤白唇红,一双杏眼含情带俏的,比画报上的女人还好看。
再说身材,也是凹凸有致,不像这个年代的其他女人,干瘪瘪的。
这么好看的人,再配上这娇滴滴的声音······
众妇女:“···”呸!臭不要脸!
程景默的眉头不着痕迹的蹙了一下,于向念的这种语气让他起鸡皮疙瘩。
他走进卧室,对于向念灿烂的笑容视而不见,说话也没什么语气,“让开,我来。”
于向念指挥着程景默和丁云飞,先是挪了三门衣橱,又挪了床和缝纫机,还有一个装着被褥的大柜子,卧室里的空间一下子就大出来了许多。
那些本该是进来捉奸的妇女,看着干净整洁的卧室,有着当下最时髦的衣橱和缝纫机,还有那中间绣着一大朵深红色牡丹花的粉色床单,眼里流露出羡慕。
这恶婆娘,命咋那么好呢?
自己娘家人都是当大官的,嫁了个男人也是部队里最年轻的副团长。
这会儿功夫,丁云飞心里已经恢复了镇定,他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开始攀谈起来,“程副团长,你们这次任务顺利吗?”
“嗯。”
看着程景默并没有交谈的意思,丁云飞讪笑着,“程副团长在外一个月辛苦了,我就不打扰了,有事喊我。”说完就走。
于向念对着丁云飞的背影,假模假式的喊:“丁大哥,你喝杯水再走。你可真是个热心肠的人,下次有事还找你帮忙!”
这一嗓子喊得丁云飞脚步乱了两步,于向念看着它仓皇而逃的身影,得逞的笑了。
不过她察觉到一道凌冽的视线正审视着她,一转头就对上了程景默的目光。
程景默的眼睛特别好看,眼尾微微上扬的桃花眼,褐色的眸子如寒潭般深沉,眼神锋利冷锐。
于向念担心他看出什么,连忙对他一笑,“你肯定还没吃晚饭吧,我给你煮碗面。”
众妇女:“···”
这恶婆娘会煮面?她们可不信!
她们可是听说了,于向念连灶台的火都不会点。
于向念明媚的笑容像是闪到了的程景默的眼睛,他的眉心跳了跳。
一个月未见于向念,她怎么变得怪怪的?
的确!眼前的于向念是一个变了芯子的人。
她是三天前穿越过来的。
她原本是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因为连续做了三台手术,猝死在岗位上,然后就穿越到了同名同姓的原主身上。
原主十九岁,和程景默的婚姻是家里人安排的,两人没感情,结婚半年了,还没同房过。
原主婚后,被安排在后勤部当仓库管理员。
后勤部有个丁云飞,本来和同部门的白梅暗中相恋着,可见到原主后,被原主的美色吸引,又想借助原主的家庭背景谋个好的前程,便利用工作便利天天追着原主。
原主不知道丁云飞和白梅的事,一来二去,喜欢上了丁云飞,天天跟程景默闹腾。
更甚的是,两人趁程景默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在家里鬼混,被突然回来的程景默抓了个现行。
原主离了婚,嫁给丁云飞,可也身败名裂。
原主的家人因为这件事,气得和原主断绝了关系,自然也不承认这个女婿。
丁云飞偷鸡不成蚀把米,被迫退伍回了老家,他将这些气全部撒在原主身上,动不动就是一顿打骂。
原主怀孕后才发现丁云飞还勾搭着白梅,她气不过找两人理论。
这两人担心奸z情暴露,直接将原主活活闷死丢进深山,连尸首都被野兽啃食了。
程景默则是在离婚后一心搞事业,最后成了部队里战功赫赫的陆军总司令。
可他也没有再婚,大家都骂原主坑了程景默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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